Page 1540 - 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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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卷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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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5000元。授予徐介仁等14名有功人员“永康 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2002年授
市勇敢市民”称号,并分别予以奖励。同时,授予市 予杨勇亮等4人“永康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
人民法院干部吴哲、广播电视台记者沈迎春等11名 号,并颁发奖金。2003年授予程振昌“永康市治安
有功人员“ 永康市勇敢市民” 称号, 并颁发奖金。 勇士” 荣誉称号, 并颁发奖金。2004年授予程邦显
1999年授予卢新军、周长兴等11人“永康市见义勇 等7人“永康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颁
为勇士”“永康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永康市勇敢市 发奖金。2005年11月22日,市经济开发区堰头村
民” 荣誉称号, 并颁发奖金。2000年授予赵磊等12 卢新军烈士的父亲卢春贵, 代表烈士参加全省见义
人“ 永康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荣誉称号, 并颁发奖 勇为基金会成立10周年纪念暨第十届浙江省见义
金。2001年授予朱胜利、应春友两人“永康市见义 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
第二章 公 安
公安肩负着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使命。中华人 山、象珠、前仓、舟山和县城的永安门(原解放街北
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各个历史时期,公安干警在惩治 头)、 望春门( 山川坛尖)、 西津桥、 汽车站等派出所。
邪恶, 打击犯罪, 保护国家、 集体以及人民群众的生 1949年5月9日, 永康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
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都起了 县警察局。24日,设置县人民政府公安局,内设治
积极的作用。 安、审讯、看守、秘书等股、所、室。10月,增设侦察
股。址设县城胜利街人民政府大院。1950年, 建公
安队和城区、 芝英派出所。1955年12月, 更名为县
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更名为城关派出所,撤销芝英派
出所。1965年11月,设立消防队。1967年3月,县
公安局迁大司巷25号。12月,县公安局改称县革
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简称人保组),并设中国人民
解放军永康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组(简称军管组),
与人保组合署办公,行使公检法职能。1971年复设
芝英派出所。1973年4月15日,撤销人保组、军管
组,恢复县公安局。1980年以前,县公安局在城关
图3221 市公安局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表彰会 建有基层派出所。此后在各区所在地和重要乡镇建
第一节 机 构
机构设置 清光绪三十二年至三十四年( 1906
~1908),永康始建警察机构,称巡警局。1912年设
警察署, 1914年改称警察所。1929年称县政府公安
局, 1934年撤局设科。1939年称县警察局。编制最
多时有242人。其间曾先后建立过倪宅、 清渭、 方
岩、石柱、四路、八字墙、古山、西溪、俞溪头、桐琴、城
区等分所和芝英、唐先警察所,设过江瑶、古竹畈、青 图3222 20世纪60~80年代,坐落大司巷的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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