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45 - 永康市志
P. 2745

第五十二卷 战时省会
                                                                                  犇犐犠犝犛犎犐犈犚犑犝犃犖犣犎犃犖犛犎犐犛犎犈犖犌犎犝犐

              轻重工业的破坏,运输路线的阻断,加上军费支出的 36元。是年火柴公卖收入300余万元。
              激增,使浙江的财政收入几乎减少了一半。1938年                               食盐    浙江省食盐资源丰富,浙东南沿海各县
              3月12日,省主席黄绍在方岩曾备文上报中央政 如余姚、黄岩、乐清、永嘉、瑞安、平阳等地有很多盐
              府要求拨款或先垫拨127.94万元, 以整修浙东、 浙 场。抗战初期食盐运销一度采取以官运为主、商运
              西工事之用。3月15日,中央军事委员会电复“需 为辅的政策,由于军运急需,所有火车、轮船等运输

              款至巨,无法垫拨”,使全省财政更是雪上加霜,形成 工具都为军事机关所控制。浙江盐场的盐无法销售
              了度日如年的严峻局面, 省财政厅长程远帆被迫辞                           出去,大批盐民失业,直接减少了盐务机关的税收。
              职。战时浙江省政府任命前内政部司长黄祖培接任 为了抢运销售沿海存盐,救济盐民,于1938年初省
              财政厅长,他秉承黄绍的意旨,大胆进行税制改 政府推行食盐运销新政策。省主席黄绍与两浙盐
              革,推行战时经济政策,大力“开源节流”,减少政府 务局长周三农协商后,由浙江省政府与盐务局合资
              行政人员工资。在省府撤退到永康方岩后的首次省 设立食盐运销处,由战时省政府委员许蟠云任处长。
              政府会议上, 黄绍提出:“ 不论文武官吏, 最高薪水 省政府与盐务局合资500万元(双方各一半),将各
              不得超过140元。”规定公务员实行最低限度的生活                          盐场所产的食盐悉数收购,负责运销。食盐的产销
              费20元。各县政府撤科合并,竭力节省不适合战时 很快旺盛起来,食盐税收增加了不少,双方投资很快
              状况的财政基础,增加财政收入。这个提议得到与                            收回。2~6月收运浙江食盐4.48万吨,盈余10万
              会者赞同。各行政机关尽力增收节支,千方百计“多                           余元。7月食盐运销处改为食盐收运处,至12月收
              渠开源” 解决财政困难。                                      运食盐14.06万吨。



              第一节 试行公卖运销



                  卷烟 政府对某些商品实行专卖, 是开辟税收
              来源的好办法。战时省政府先从卷烟、火柴两种商
              品入手。1938年4月经国民政府财政部同意,浙江
              省设立战时卷烟公卖处,试办卷烟公卖。凡运销浙
              江省境的卷烟均征收50%的公卖费(按商人向烟厂
              进货实价,除去统税);途经浙江运销他省的卷烟,进
              省时缴纳通过保证金;对存藏的卷烟,在规定时期内
              登记,并缴纳登记费。10月底,经过半年的公卖,收

              取登记费119.88万元,公卖费98.3万元。卷烟公
              卖处后改为省卷烟管理处, 制定了新的《 战时管理卷
              烟进口运输贩卖办法》,规定经许可进口、运销浙江
              省的卷烟,照卷烟批发价格,统税关税在内,统纳                                   图5251 抗战期间两浙盐务管理局旧址
              35%的管理费;经过浙江省运销他省的卷烟,缴纳                                           ———前仓镇世彰村
              1%的运销管理费;省内制造的卷烟也须缴管理费。
              1938年10月~1939年2月, 征收管理费200余万                          1938年10月开始,实行食盐外销加价,原50
              元,月均40万元。                                         千克七角五分增加到一元。至1939年1月实收加
                  火柴    1939年省政府又增加火柴公卖。办法 价费94万元, 与外销加价合计盈余244万余元。食
              是在浙江制造或运销浙江省境的火柴,由公卖机关 盐运销业务的发展,基本解决了浙江盐民的生计问
              收买, 不得私自行销; 公卖机关收买境内火柴厂的火 题,还缓解了江西、湖南部分地区的盐荒。盐的销量
              柴,按照制造成本加1分5厘的利息;浙江境内火柴 及税收的增加,打破了以前的纪录。后来国民政府
              厂售存的火柴,向公卖机关登记,每箱缴纳登记费 知情后,即令财政部插手食盐收运处,由财政部派出



                                                                                                        〉〉〉2509
   2740   2741   2742   2743   2744   2745   2746   2747   2748   2749   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