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7 - 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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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卷 林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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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审批权限的通知》, 1986~1987年,制订“林木采伐实施办法”、林
征用非耕地(包括荒山、荒滩、宅基地等)由县人民委 技员验收“号印”守则,并成立林业派出所,专门负责
员会审查批准。20世纪80年代开始, 对改变林地 打击破坏森林犯罪活动。1988年4月县土地管理局
性质的征用、占用林地,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批准通用电器厂在马竹岭和尚山建厂房基地0.67公
1988年4月,县林业局、土地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 顷。按照《森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环境保护林只准
林地保护和管理的通知》规定,凡国家建设、全民所 进行抚育和更新采伐,县林业局不同意采伐林木占用
有制企业、城市集体所有制企业、乡(镇)村企业、公 这片林地。10月进行实地测量面积,测算林木采伐
共设施、公益事业需要使用林地的(包括林业主管部 蓄积量,并削树皮为界,标定界线范围, 10月15日,发
门统一规划造林的荒山、荒地、荒滩),均由县林业主 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同意采伐面积0.67公顷,采伐林
管部门依法审查,按土地审批表申请采伐许可证。 木12立方米。12月双方修改协议,林地补偿费每平
表1241 1992~2006年全市林地审核统计 方米提高7元, 0.67公顷林地扩大到1.67公顷。1989
年2月, 发现上水碓村民超范围采伐, 林业局当即前
年 份 审批数( 公顷) 往制止。对已超0.13公顷,滥伐林木蓄积量8.2立方
1992 35.67 米的情况, 根据“ 森林法” 有关规定, 予以行政罚款
1995 19.27 4100元, 补种费500元( 补种费待造林后退还)。1991
1999 67.67 年, 县人民政府下发《 关于加强森林采伐管理的若干
2002 759.87 规定》和《实行森林限额采伐的通知》,实行凭证限额
2004 79.4 采伐。
2006 27.07 表1242 1991~2005年全市采伐
20世纪80年代开始,全县工业发展速度加快, 限额和审批采伐数统计
审批
其 中
征用林地建造厂房单位猛增。2002年进入征占用林 年份 年采伐限额 采伐数
地的高峰期。到2006年开始回落,逐渐向珍惜林地、 ( 立方米) 商品材 自用材 烧材
保护森林资源、保持生态环境的方向转变。市林业部 1991 50100 12000 — — —
门对使用林地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复查、验收,发现 1993 50100 12230 — — —
少批多占, 未批先占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1995 50100 10770 — — —
林木管理 1945~1949年,永康曾成立林业协 1997 74020 7070 — — —
会、森林保护协会,并制订“护林公约”。中华人民共 2000 74020 6304 — — —
和国成立后,各乡镇相继成立相应组织。1983年林 2002 56230 12526 8994 3532 —
业局成立林政股,开始实行竹木凭证采伐制度。 2003 56230 10178 6641 3532 5
2004 56230 17447 8716 8553 178
2005 56230 14957 8769 6188 —
注:空格处为缺少数据资料
木材管理 1982年10月,成立木材检查站。
分设在前仓、四路两地,编制人员各3人。1986年6
月暂停木检工作。1990年恢复木材检查,更名为县
木材检查站,设在城关镇双股金钗。同时成立四路、
八字墙木材检查站。1992年后根据“保护森林资
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精神,实行制度
化管理,规范化执法办案。年均受检境内外运输木
材车辆6400辆, 木材10万立方米, 毛竹180万株,
图1244 林木管理和检查 查处非法运输木材1200多起。1996年8月,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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