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3 - 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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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卷 商 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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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稻谷3.74元价外加价补贴,合同外的粮食不享受 购定金,当年发放订单粮食预付定金8.5万元,

              价外加价补贴。是年粮价上涨,农民惜售,合同收购 2006年, 15.5万元, 2007年8.5万元。2006~
              粮食1.94万吨,完成计划任务的90.2%。1994年,                      2007年,永康粮食部门在江西樟树、万年、弋阳等
              浙江省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对合同外的粮食,收购价 地建立了1333.33公顷粮源基地,在基地收购粮
              随行就市由县(市)自定,对完不成任务的县(市),由 食,用于储备粮轮换。
              当地财政承担差价款。是年永康提高粮食定购价
              格,收购早稻谷2.17万吨,一季完成全年粮食征购
              任务的100.9%。1995年粮食收购价格为每50千
              克早稻谷60元(含3.74元价外补贴、 12.26元农资
              补贴),收购粮食2.34万吨。1996年4月1日,实行
              优质优价政策,对“舟优903”“金优402”两个优质品
              种每50千克提高5元收购。粮食购销价格倒挂,农
              民售粮积极,共收购粮食2.75万吨(其中征购2.27
              万吨),完成计划任务的104.9%。1997年,市场粮

              价比收购保护价(每50千克)低10元左右,农民售
              粮心切。粮食部门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 不限收,                                图1553 粮管人员到田头为种粮大户送政策
              不拒收,共收购粮食2.26万吨,完成考核基数2万
              吨的113.06%。1998年,永康下调粮食收购价格,                            粮食议购 议价粮收购自20世纪60年代初
              每50千克早籼谷从64.26元下调到61.26元,拉开                       开始。议价粮收购必须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后进
              品质差价和新陈差价。是年收购粮食2.16万吨,完                          行,不允许先搞议购,后搞征购,不能以议购的粮
              成省下达包干基数的107.88%。从1999年起,粮食                       油顶抵征购任务。1978年,粮食部门向省外组
              收购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承担,常年敞开收购农民                            织议价粮3430吨,以供应粮食市场。1985年议
              余粮,稳定粮食一级市场。是年收购粮食2.31万                           价粮放开经营。1990年,对农民出售的议价粮

              吨。2000年从实际出发,确定早籼谷仍列入保护价                          实行保护价敞开收购。2001年起,粮食议购转
              收购品种。永康的粮食收购任务调减为1.85万吨,                          为订单收购。
              实行“一定三年”不变。                                            油脂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永康对
                  订单收购 2001年,浙江省实行粮食购销市场                        油料、油品实行自由购销。1953年底,油料由国家
              化改革,取消粮食定购任务,放开粮食购销价格,随                           统一收购,统一经营,禁止私商买卖。1954年起,实
              行就市。为保护农民种粮的利益, 市人民政府出台                           行按比例统购。不规定统购比例,对油菜籽可根据
              了订单粮食收购政策, 早籼谷收购价54元/ 50千                         农民意愿榨油留用或售给粮食部门;棉籽除留种外,
              克。当市场粮价高于合同价时,收购价随行就市。                            全部实行国家征购。为鼓励农民出售,实行奖励粮
              订单外的粮食,按“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随行就市                          食和食油政策。是年收购油菜籽3.55吨、桐籽
              敞开收购, 粮食部门与农民签订粮食订单3947吨, 60.45吨、茶籽0.6吨。1962年,实行食油差额包干
              入库粮食5539吨,导致全市种粮面积和总产量迅速                          政策。棉籽除留种外,全部由国家统购。为鼓励生

              下降,粮食收购比上一年减少1.03万吨,减幅达                           产队和社员投售油菜籽,实行奖售大米、化肥、棉布
              65.14%。 2003年,对订单内粮食发放政府补贴,标 政策,还开展以籽换油业务。1978年粮油丰收,油

              准为每50千克5元。2004年,推行直补政策。永 菜籽总产比1977年翻4番,实际入库590多吨,完
              康订单收购价比保护价高出9~11元。订单外的粮 成计划任务的118%,比上年同期入库增加了500
              食,收购价格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购销价,由国有粮 多吨。1985年起,食油统购改为合同定购,花生、芝
              食企业按“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确定,敞开收                            麻、米糠油放开经营。1986年,油菜籽、棉籽、油茶
              购。从2005年开始,为种粮大户发放订单粮食预                           籽继续实行合同定购和“倒四六”比例价收购。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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