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4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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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政策,其中早籼米和四级菜油每千克最高限价分别为1.50元和7.60元;国有粮食企业对各粮店实行配额批发,
            停止对个体经营户早籼米和四级菜油的批发。

                从1993年底至1995年10月,除定购粮调入外,省粮食局安排舟山抛售2350万千克省级储备粮和国家专项储
            备粮,以平抑市场粮价,确保市场供应。1994年11月至次年2月,对舟山市区城乡定量人口(含“蓝印户口”)

            及大中专院校户粮不在校的在校就餐学生实行凭券限价定量供应办法,发券人数23.45万人,每月每人凭券供应
            早籼米5千克,价格1.88元/千克;晚籼米2.5千克,价格2.24元/千克;晚粳米2.5千克,价格2.24元/千克。1995
            年下半年市场粮价趋于稳定,次年市场粮价下降,销价回落。1996年9月,早籼谷和晚粳谷每千克分别为1.3元、

             1.7元,而1995年同期分别为1.66元和2.10元,粮食企业出现经营困难。1996年城乡定量人口(含“蓝印户口”)
             口粮虽继续实行凭券定量供应(每人每月定量7.5千克成品粮,大中专在校学生每人每月定量12千克。销售价格:

            定海和普陀城区每50千克标一早籼米、晚籼米、晚粳米分别为147.5元、162.5元、169元,定海本本岛农村每50
            千克加1元,外岛加2元,普陀山加3元),但居民已转向市场自行购买为多。此后,粮价下跌,国有粮食企业定
            购粮调入后销售困难。至1997年粮食仓储出现涨库现象,市粮食局和市财政局出台推销早籼谷实行奖励政策,

            凡销往省外的早籼谷按每市斤2厘钱提取劳务费。
                1993年粮食价格放开后,国有粮食企业早籼米(谷)纯销售量(直接售给消费者,不含批发)从3万~4万

            吨减少到0.17万吨,晚粳米、晚籼米销量逐年增加。1993年全年销售粮食1.89亿千克(不含外购外销),比上年
            减少20%;零售1.48亿千克,比上年减少33%;但国有粮食企业仍发挥主渠道作用。2000年以后,因粮食企业转
            制,粮食部门所属企业减少,粮食销量大幅减少。至2004年全市粮食部门所属企业纯销售仅剩2万余吨。





                                           1989— 2005 年舟山市粮食纯销售情况

             表 4-6-5-8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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