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4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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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989—005 年舟山市私营企业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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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4-10-6-4






























                                                       合 同 管 理

                1989年始,工商合同监管职能以及企业合同意识增强,合同管理逐渐规范化。
                1991年,推行企业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舟山市水产联合公司等为试点单位。1992年1月,对试点单位考

            核验收,批准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等6家企业为首批“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合格单位”。
                1992年7月,规定对已经签订或正在洽谈签订的多种较大和有一定风险的购销合同、联营合同书,分别

            实行送间备案、强制鉴证、咨询调查制度。2002年11月初,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
            决定》,合同鉴证取消,全市工商机关不再办理合同鉴证。至2002年,全市工商机关鉴证审查各类经济合同
             19686份,合同金额96.93亿元。

                1996年,舟山经济合同管理工作重点转移到对社会主义大市场的合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上。专项执法
            重点被要求放在商业信誉低下、合同管理混乱、发生问题较多的区域、行业和企业,受检企业不少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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