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8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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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舟山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个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
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合署后,中共舟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干部管理室、宣
传教育室、信访室(行政监察举报中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1994年7月
19日,鉴于市与定海区党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市纪委(监察局)与定海区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8月9日,
增设纪检监察二室。1995年9月12日,市委、市政府完善市与定海区党政领导体制,市纪委(监察局)与定海
区纪委(监察局)分署办公。2000年10月30日,舟山市经济环境监察(投诉)中心成立,并在市纪委(监察
局)设投诉中心办公室,授权市纪委(监察局)管理。2001年9月28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整
体部署,市纪委(监察局)核定内设10个职能室,其中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
不正之风办公室)为新增内设机构。2002年5月23日,成立舟山市纪委(监察局)电教中心,与宣传教育室合
署办公;11月11日,增设调查研究室。2004年2月26日,在原舟山市经济环境监察(投诉)中心的基础上,组
建舟山市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12月20日,调查研究室更名为调研法规室。2005年5月9日,
设立行政效能监察室,与市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办公室合署办公。2005年底,市纪委(市
监察局)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干部管理室、宣传教育室、信访室(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纪检监察一
室、纪检监察二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市政府纠正
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调研法规室、行政效能监察室〔市经济环境监察(投诉)中心〕。人员编制53
名,内行政编制47名,事业编制6名。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从1989年的廉政七件事、1990年开始的反对行业不正之风、1993年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三大工作格局
(廉洁自律、查办大要案、狠刹不正之风),到2005年提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逐渐转向制度反腐、文化反腐和体系反腐。
宣传教育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中央和省纪委(监察厅)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和要
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舟山海岛实际,积极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
署,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
1989年,北京政治风波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及时发出通知,开展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
共产主义信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以坚强的党性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党的
集中统一,维护党的纪律,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保证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1990年,制定《关
于对全市共产党员普遍进行一次党纪教育的实施意见》,开展专项性的党规党纪教育。1991年,贯彻“预防
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注重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组织优秀党员事迹巡回报
告,剖析典型案件;成立党纪教育录像片交流中心,开展生动、直观的党纪教育。1992年,为配合省惩腐倡
廉图片展览在舟山巡回展出,举办舟山市惩腐倡廉图片展览。1993年,配合省纪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先进
事迹报告团在定海、普陀两区做巡回报告。1994年,开展“惩腐倡廉”巡回演讲教育活动。1995年,举办全
市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竞赛、文艺会演。1996年,举办惩腐倡廉书法、美术、摄影、篆刻作品展览。1997年,
开展“勤政为民、艰苦奋斗”主题教育。1998年,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协助党委开展“三讲”(讲学习、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