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0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P. 560
话制度等。1995年,建立市纪委信息联系点,实行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登记的制
度和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1996年,实行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
律的各项规定。1997年,建立市纪委成员工作联系制度、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舟山市纪律
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制度、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报告制度,制定市级机关
移动电话配置及管理规定等。1998年,进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试点,制定舟山市违反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
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999年,建立并实行谈话诫勉制度、考核反馈制度,完善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重点信访跟踪制度。2000年,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对县处级党政“一把手”监督管
理的若干规定》,突出强调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基建、财务等制度,实行廉
政准则和县属乡科级领导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自律十条规定。2001年,实施中共舟山市委关于干部提
拔任用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及内部操作办法、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2002年,制定
舟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实施信访监督暂行办法、舟山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试行)、舟山市纪委监察局
信访件处理办法、舟山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实施意见、舟山市经济发展软环境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舟山
市经济软环境监察(投诉)中心工作规则,出台《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反腐保廉联合预
防体系的意见》、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03年,市纪委、市检察院、市
公安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制度》,市纪委制定《中共舟山市纪律检查
委员会、舟山市监察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暂行规定》,制定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例会制度、宣传
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及协调会议制度,下发《中共舟山市纪委、舟山市监察局关于建立信访监督责任制的若干
意见》《舟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对举报有功人员实施奖励暂行办法》《市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
话制度》及《舟山市纪委、舟山市监察局查办大要案指挥中心工作暂行办法》。2004年,制定《舟山市反腐倡
廉预防体系工作制度》,实行任用重要干部全委会推荐和票决制,出台《舟山市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关于开展政府工作部门“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意见》等。2005年,出台《中共舟山市委关于落实中
央〈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关于加强对县处级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规定》《实施信访监督暂行办法》
《关于新闻舆论监督的规定》《关于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舟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招投标监督办法》,建立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制度等。
监督检查 1989— 1994年,清查部门“小金库”资金205万元,清理党政机关创办的各类经济实体208
家,处理党政机关违规购置使用的小汽车12辆,查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无偿占用、借用企业钱
物总额473万元,追回拖欠公款26.34万元,处理党政干部“三违”建私房436户,监督34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
部退缴礼金、礼券和礼品计人民币1万余元、港币200元,辞去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的21人,退还信用卡的
有15人,退出股票交易卡的有2人,收缴变相公费出国(境)旅游人员的“三费”和“回扣”36.51万元,查
处党员、干部赌博案77件,处分违纪党员75人。协助党委、政府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摊派和着装问
题,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92个,其中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项目56个、乱罚款项目12个、乱集资摊派项目24个。
1995—000年,清理出党政机关超标车30辆,停购、缓购车26辆,节约经费462万元;停建、缓建办公
2
楼项目111个,节约资金8425.58万元;取消装修及降低装修标准项目13个,节约资金860万元;压缩取消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