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4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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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懂法、用法,提高执法水平,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关于
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试行办法》。是年9月,为了进一步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的职能
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的
有关规定,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本市行政区域重大事项的规定(试行)》 。1996年3月,为了
推进“两个文明”建设,陶冶人民群众爱国、爱岛的情操,提高全市人民的文明意识和绿化意识,美化市容
市貌,扩大舟山的知名度,做出《关于舟山新木姜子为市树,普陀水仙为市花的决定》。2002年4月,又做出
《关于樟树与新木姜子同为舟山市市树的决定》。1997年11月,为了保证市人大常委会有效开展对法律、法规
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监督
的暂行规定》。为把舟山建设成为沿海重要的以渔业、港口、旅游为特色的海洋开发基地和现代化的海岛城
市,1998年1月,做出《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的决议》;2001年2月,做出《舟山市城市总体
规划(2000—2020年)的决议》。2001年9月,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市本级预算的审查和监督,提高监督质量,
更好地发挥市本级预算在发展国民经济、促进社会进步、改善人民生活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的作用,做
出《关于加强市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2003年9月,为了实现旅游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提升舟山城市品
位,壮大舟山经济实力,做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市旅游业发展的决定》。2003年11月,为了打造“生
态舟山”,把舟山市建设成为具有发达的生态经济、优美的生态环境、和谐的生态家园、繁荣的生态文化、最
适宜人类居住的“海上花园”城市,做出《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定》。2004年5月,为了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
委会会议质量,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若干意见》。
信 访 工 作
1987年5月至1995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配备专职信访干部1名。1995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专设常
委会办公室信访处,配备专职信访干部。2004年7月,经市编委批准,信访处升格为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
(副县处级)。
信访制度建设 1998年5月22日,制定《舟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暂行办法》。2000年4月14日、
5月26日、12月18日,先后制定《舟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交办会议制度》《舟山市人大常委会重要信访办
理办法》《舟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制度》。2005年4月26日,制定《舟山市人大常委会涉法信
访联席接待办法(试行)》。这些制度和办法的出台,使市人大常委会的信访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
轨道。
重点信访受理办理情况 1998年9月,定海檀树北区居民137人联名写信反映,要求拆除小区内某房产
公司的违章建筑。市人大将该信访列为重要信访进行协调并督办,使这一拖了两年多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2000年4月,舟山太湖大酒店反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其与某房产公司商品房买卖(价值600多万元)合同
纠纷一案中的不公正问题。市人大专门召开信访交办会议,予以交办,使该案依法得到公正的判决,有效地
防范了一起错案的发生。普陀区一建筑工程款纠纷案,1998年—2004年11月,市区两级法院先后判决、裁定5
次,市检察院抗诉1次,市人大跟踪关注7年,督促法院依法办案,最终使该案得到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