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6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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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决定。
                1991年3月18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王孝林辞去舟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的决定。
                1992年7月21日,舟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彭国镇为舟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主任,朱松年、张向东(女)、刘天惠、胡寿年为副主任;夏阿国为舟山市人民政府市长,马其忠、徐显
            伏、陈云金、王世和为副市长;余明亮为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余志德为舟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97年4月14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王辉忠为舟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长的决定,关

            于接受夏阿国辞去舟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陈云金辞去舟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1997年5月30日,舟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彭国镇为舟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主任,马其忠、刘天惠、徐君盟、王世和、阮有根为副主任;王辉忠为舟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家盟、
            罗国钿、刘爱世、曾岳祥、夏夫根为副市长;余明亮为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庄建南为舟山市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

                1999年3月17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王辉忠辞去舟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
            定,关于张家盟为舟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长的决定。

                 1999年3月29日,舟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张家盟为舟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1999年5月27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马其忠辞去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00年3月2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余明亮辞去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
            务的决定,关于杨仁根为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的决定。

                2000年3月31日,舟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戴秀开、何瑞呈为舟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杨仁根为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2年3月15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罗国钿辞去舟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的决定,关于接受庄建南辞去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关于顾雪飞为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
            长的决定,关于竺园为舟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

                2002年4月28日,舟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辉忠为舟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主任,傅元安、王世和、何瑞呈(女)、赖承圭、王德荣、刘国土为副主任;张家盟为舟山市人民政府市
            长,刘爱世、冯淑仙(女)、马国华、虞洁夫、周伟江、竺园为副市长;杨仁根为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顾雪飞为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3年3月1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郭剑彪为舟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的决

            定,通过关于接受王辉忠辞去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03年3月29日,市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选举张家盟为舟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郭剑
            彪为舟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4年1月1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陈宗尧为舟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
                 2004年9月2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马万里为舟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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