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5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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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对市属31家行政执法部门1998—001年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2002年9月,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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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市政府与38家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签订新一轮《行政执法责任书》。
为贯彻执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1997年,市法制局连续举办7期综合性法律知识培训班,
市直机关127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860人取得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四县(区)2211人参加培训,
1657人取得行政执法证。此后,市及各县(区)法制办每年都进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举办行政执法资格
考试。至2005年,全市4000余人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3600余人领取《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法 律 宣 传 服 务
1995年,政府法制工作着重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学习宣传。组织市政府部门副局长以上领
导干部100余人学习座谈,翻印2000册《赔偿法》单行本,举办市属部门学习《国家赔偿法》师资培训班。
1996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邀请杭州大学教授给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讲授
《行政处罚法》,市及各县(区)举办政府所属部门骨干、师资培训班,参加学习培训3000多人次。组织行政
执法部门在定海、沈家门、高亭城区摆摊设点,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电视台、报社、电台等新闻单位配
合进行宣传报道。1999年,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举办市属部门分管行政执法工作领
导和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培训班,共77人参加。为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领导讲授《行政复议法知识》。组织
市属28个部门共80多名干部在定海街头设5个点开展咨询活动,发放资料2000多份。2001年,印发《浙江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举办市属部门有关人员学习《条例》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1500册,
为7个部门举行学习辅导。
仲 裁 工 作
1998年3月,成立舟山仲裁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挂靠市工商局。经各相关单位推荐、市政府任命,产生
第一届舟山仲裁委员会,由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委员7名,聘任29名熟悉法律、经济、商事、海事等业务的人
员为仲裁员。2003年5月,仲裁委换届,依照法定程序产生第二届舟山仲裁委员会,聘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
主任,委员8名,解聘仲裁员3名,增聘31名。9月,舟山仲裁委秘书处从市工商局划归市法制办管理。
1998—005年,收案218件,涉案标的金额1.93亿元,案件主要以经济合同纠纷为主;其中,一家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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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一家建筑公司就建筑安装工作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一案,争议金额高达334.1万元。
第 六 节 经 济 建 设 咨 询
机 构
1992年8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舟山市人民政府经济建设咨询委员会(简称“市咨询委”),由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