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68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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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其中重症患者282人。是年3月,定海区残联率先将25名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集中收治,经治疗,多数患
            者康复出院,其中5名重新就业。9月,市首届智障儿童康复训练班在市聋儿语训中心开班,招收3~周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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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龄前智障儿童。2005年,开展重症精神病人集中收治工作,全市住院康复治疗99人,在家服药治疗351人,医
            疗经费217多万元。





                                       1989—005 年舟山市残疾人康复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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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5-6-7-2                                                                           单位:例
















































                就业安置    1990年,全市62家福利企业安置有劳动能力且符合安置条件的残疾人就业760余人。至1994

            年,在册福利企业128家,安置残疾职工1425人。1996年起,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三资企业、
            私营企业、部队企业)、外地驻舟单位,均需按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如果少安置1名即按
            上年度市职工人均工资收入60%缴纳保障金。市、县(区)均成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2001年1月起,按

            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全市职工人均工资收入100%收缴就业保障金,并委托市国税局收取部分保障金。次
            年,市属福利企业中的残疾人全部进入社会保障体系。2004年6月,市政府颁布施行《舟山市按比例安排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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