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8 - 舟山市志(1989—2005)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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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005 年,全市完成儿童体检40.49 万人,受检率86.21%;年龄体重符合29.79 万人,体格发育符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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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8%(1990 年、1991 年未做年龄、体重符合测定,计8.28 万人。2003 年停检1 年),其中2004—2005 年贫血
检出率3.25%,龋齿患病率48.81%,佝偻病后遗症率0.92%。
第 八 节 爱 国 卫 生 运 动
市及各县(区)均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内设办公室(简称“爱卫办”) , 1989年
有专职干部14人。2005年,全市有专(兼)职干部13人。
20世纪90年代以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成为爱国卫生运动的主要目标,城镇以开展爱国卫生月、卫生健
康年、环境卫生整治、灭四害等为载体创建卫生城市(镇),农村以改水、改厕为重点,改善居住环境。1993
年12月,省爱卫会授予舟山市“灭鼠先进城区”称号,建设部授予普陀山“环境卫生达标风景名胜区”称号。
1995年,舟山市被省爱卫会首次命名为“浙江省卫生城市和灭蟑螂先进城区”。1996年12月,市政府印发《舟
山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实施方案(1996— 1998)》,全面开展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1997年,岱山县被省爱
卫会命名为“省卫生县城”。1998年,嵊 泗 县被授予舟山市“卫生县城”称号,是年舟山市被省爱卫会授予“灭
蚊先进城区”称号,并被省爱卫会再次确认为省卫生城市。2000年4月,舟山市被全国爱卫会评为全国第四次城
市卫生检查评比先进城市。2001—002年,定海区小沙镇、普陀区桃花镇等4个乡镇被命名为“浙江省卫生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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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定海区小沙乡毛峙村等9个村评为市级卫生村。2005年,全市有省级卫生县城1个、卫生乡镇5个、卫生村4
个,市级卫生县城1个、卫生乡镇8个、卫生村11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村)83个,农村自来水化乡镇11个。
城 镇 卫 生
1989年4月,市政府部署全市第一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此后,每年4月的爱国卫生月、7—0月的百日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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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整治及元旦、春节期间的卫生周等全民卫生突击活动成为惯例。主要城镇1000余个单位签署“门前三包”
(包卫生、绿化、秩序)责任书。1989—999年,有56. 55万人次参加爱国卫生月等义务劳动,清除杂物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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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万吨,清理卫生死角3620个,疏通阴沟5.9万条,搬迁露天粪缸111只,清除黑色广告6556张,拆除违章建
筑385处,粉刷楼房(楼道)4040幢,整洁楼道1.5万条,城区绿化植树4000余株,绿化草坪2万平方米,增
加绿化面积8.5万平方米。至1999年,先后有17个小区被命名为“卫生小区”。2000— 2005年,参加义务劳动
30.96万人次,清除垃圾9629吨,清理市容违章及脏乱地1522处,清除露天粪缸1100多只,拆除违章建筑
5.48万平方米,新建垃圾箱525只,平整坎、洼、沟、塘8000多平方米,清理沟渠361条、6.78万米及河道27
条、2.75万米,出动车辆1800多次,手推车300多次,种植草坪4.04万平方米,植树2.9万棵;投入环境卫生整
治经费3600万元,用于环境建设资金4.5亿元。其中2003年4月,以“抗击非典、整治环境卫生”为重点,全
市干部群众14. 5万人参与环境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