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8 - 舟山市定海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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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志
                舟
                  山市
                        海区志
                      定
                年,发现超范围经营中介机构 2 家,查获专门从事涉台婚介非法中介人员 9 名,从事出国劳务非
                法中介人员 1 名,均移交工商部门立案查处。2001 年,发生涉外案件 22 件,除 2 起盗窃案外,均妥

                善处理。对不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 235 人次。临时来定海境外人员 2548 人次,其中旅游 198 人
                次、经商 1519 人次、探亲访友 822 人次、定居 9 人次。翌年 7 月起,接管、受理台胞延长停留申请,
                2002 年 10 月起,恢复出入境管理权。至年底受理台胞延期停留 261 人次,暂住、寄养 20 人次;受
                理台胞定居 7 人,受理出国申请 73 人次、去台 51 人次、去港澳 29 人次。全年申报临时住宿和办

                理暂住登记 2893 人次,发生涉外事(案)件 45 起,均得到妥善处置。
                    2003 年 6 月,推出“按需申领护照”工作,简化审批材料,相继推出“无柜式办证”“上门服务”
               “商务直通车”出入境快递”简化申请手续”和“开门纳谏”等措施,拓宽服务渠道,维护正常出入
                                         “
                            “
                境秩序。是年申报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 876 人次(不包括住宿在涉外宾馆对象),查处“三非”
               (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 108 人次,发现查处涉外案(事)件 61 件。全年报备不准出
                境对象 278 人次,撤销报备 58 人次,查控持证对象 7 名,阻止 2 名有债务纠纷对象出境。2004 年
                4 月,昌国路派出所定为基层境外人员管理试点,8 月,试点被市公安局作为现场经验推广,被省
                厅以书面形式向全省推广。是年,采集不准出境对象报备数据 336 条,撤销 62 人次,自动撤销 209

                条,查控持证对象 16 名,阻止有债务纠纷而不准出境对象 4 名。新增国家工作人员备案数据 193
                条,变更 13 条,撤销 14 条,尚存备案数据 1373 条。
                    2005~2006 年,对企业赴港澳商务实施备案制,简化申请材料,实行联系人代办政策。2007

                年 8 月,出入境接待窗口通过市公安局文明窗口考评达标验收,考评等级为优秀。被推荐为分局
                2007 年度“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是年 5~6 月,成立外国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增强涉
                外事(案)件查处力度。至年底,接报、处置涉外事(案)件 33 起,其中刑事案件 3 例、治安纠纷 4
                例、行政处罚 17 例、求助 3 例。


                                                 第八节         交通管理



                    1991 年 11 月,交通中队更名为定海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金塘、临城交通管理站分别更名

                为交通警察中队。2001 年 12 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定海区大队与定海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
                合并,成立舟山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定海大队。2004 年 2 月,原公安巡特警人员从交巡警
                建制中划出,舟山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定海大队更名为舟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海大队,
                有民警 65 名、辅警 67 名,城区二中队合并为城区中队。2005 年,增设大桥中队。2006 年有民警 70
                名、辅警 79 名。

                    1990 年 9 月,重点对“三乱二差”(乱罚款,乱收费,乱扣车证和服务态度差、组织纪律差)进行
                自上而下对照检查。1991 年,以“防事故、保畅通”为工作目标,全年出警 12600 人次,检查车辆
                23455 辆次,处罚违章 41192 人次,罚款 9.3 万元,全年交通事故总数、上报事故数、死亡人数、受

                伤人数 4 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 2.8%、50.8%、21.4%和 28.3%。11 月,全年检查机动车辆 8 万余辆
                次,查扣 262 辆次,纠正各类违章 1800 余起,清理交通违章 852 处,当场罚款 28385 人次,罚款 30
                多万元。1993 年,特大事故结案率 100%,重大事故结案率 96.8%,一般事故结案率 95.2%,轻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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