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3 - 舟山市定海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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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编         文 化











                                       第八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一节 “非遗”普查



                      2005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根据这一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的方针和原则,定海区“非遗”保护工作确定任务、目标、要求

                  和措施。
                      2007 年,舟山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并于 2008 年 10 月成
                  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普查工作。定海区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办公室,
                  2007 年底开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2008 年 1 月 3 日,20 多人参加普查业务培训,会后按照“不
                                                                      2
                  漏线索、不漏村户、不漏艺人”要求,进行拉网式实地调查。“非遗”包括民间流传口头文学及其语

                  言载体、传统表演艺术、民俗礼节与节庆、有关自然界与宇宙的民间知识与实践、民间手工艺技能
                  及其相应活动场所等。2006 年,区文化新闻出版局被评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单位,朱珊
                  君被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个人。

                      2008 年底,普查工作基本结束,收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 13000 多条,经筛选录入乡镇(街
                  道)汇编本资料 1300 多条。在此基础上筛选整理,编成《定海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集成》一书。全书
                  约 30 万字,分 18 大类、346 个项目,内容涵盖定海方言、民间文学、民间表演艺术、人生礼俗、民间
                  知识、民间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传统医药和体育竞技等。



                                                第二节 “非遗”保护与传承


                      “非遗”保护名录申报

                      经逐级申报,至 2007 年,定海区列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首批“非遗”名录 1 件:《舟山锣鼓》;
                  列入省级、市级第一、二批“非遗”名录 3 件:跳蚤舞(舞蹈)、布袋木偶戏(戏曲)和翁州走书(曲

                  艺);列入市级“非遗”名录 10 件:岑港白老龙(民间故事)、定海鱼类故事(民间文学)、定海渔业谚
                  语(民间文学)、马灯舞(舞蹈)、踩旱船(舞蹈)、唱新闻(曲艺)、渔民画(民间美术)、定海船模(手工
                  技艺)、舟山贝雕(手工技艺)和渔业绳结(手工技艺)。


                      “非遗”传承与保护

                      建立保护与传承基地 1998 年,白泉镇与紫微乡(2001 年与石礁乡合并成双桥镇)被省文化
                  厅命名为民间艺术之乡。2005 年,在白泉镇成立舟山锣鼓队、跳蚤舞队,成为舟山锣鼓、跳蚤舞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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