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99 - 舟山市定海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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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编 专            记




                                                                     定海区外贸公司───市外经委
                      (二)改为分局机构
                                                                     (四)保留机构
                      区财税局──────市财税局定海分局
                      区审计局──────市审计局定海分局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区工商局──────市工商局定海分局                             区人民法院

                      区司法局──────市司法局定海分局                             区人民检察院
                      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                             区人民武装部

                      (三)归属机构                                        (五)增设机构


                      市政协定海区工作委员会───市政协                              市委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渔农村经济委员会)
                      定海区物资总公司───市物资总公司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委城市工作委员会)
                      定海区供销社联社───市供销社




                       完善市、区管理体制

                      合署体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引起省、市领导关注。1995 年 4~8 月,舟山市委组织人
                  员到定海区乡镇进行调查研究,邀集市、区机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部分老干部

                  代表开座谈会 16 次,并到绍兴、嘉兴两市进行考察交流。9 月 5 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市
                  与定海区党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市委〔1995〕23 号),对市、区合署的行政管理职能进行划分,调整
                  定海区工作机构,区委、区政府部分恢复实体运转,依法行使职权,主要是领导和管理定海区 21
                  个乡镇的渔农村工作。区委、区政府下设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治工作部、区计划与经济局、
                  区农业经济委员会、区财政局(地税局),连同原有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

                  察院、区人武部等 9 个机构。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水利局、水产
                  局、区委老干部局等机构继续与市级部门合署,在市局内单设定海工作科,既作为定海区委、区政
                  府工作部门,又作为市级部门内设一个科室。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土管分局由市级部门直

                  接领导和管理,行使分局职能。
                      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市与定海区党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指出,这次调整完善的目的是“进
                  一步理顺市、区关系,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明确定海区委、区政府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渔农村工
                  作,理顺法律关系,使区人大更好地对政府及其部门实行监督,从而把定海区和市本级各项工作更

                  好地搞上去”。实行“单设局与合署局”双轨制以后,不少乡镇干部在“处理协调市、区合署局和市属
                  相关职能部门关系中仍存在诸多难度和矛盾”(市委办《领导参阅》第 526 期)。许多干部抱怨领导
                 “对机构体制改革这样的大事搞得太草率,合了又要分,分又不彻底,造成思想混乱,经济损失”。

                       市、区管理体制再完善


                      2001 年 8 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浙江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2001〕5
                  号),市委、市政府再次对定海区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完善。调整完善后,区委设置工作机构 6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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