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2 - 舟山市定海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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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志
子房氏,见丈夫已经殉难,于第二天毅然在她丈夫殉难的方河为国捐躯,乡里人民立碑纪念这对
夫妇爱国抗英的不朽精神。
为了使城关镇的文物史迹得到更好的保护,对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经行署研究,特向贵厅推荐定海县城关镇为省级历史文化名
镇。
舟山地区行政公署
一九八六年十月四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文化厅、省城乡建设厅《关于请公布浙江省首批省级
历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请示的通知》
浙政发〔1991〕191 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属各单位: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文化厅、省城乡建设厅《关于请公布浙江省首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和
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等部门〈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的通
知》(国发〔1982〕26 号)、《国务院批转建设部、文化部关于请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报
告的通知》(国发〔1986〕104 号)的要求,切实做好浙江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保护
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章)
一九九一年十月七日
关于请公布浙江省首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的请示
省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批转建设部、文化部关于请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报告的通知》(国
发〔1986〕104 号)的要求,各地在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了首批浙江省省级
历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经我们实地调查,初步评选,两次组织专家审议,确定
推荐温州市等六个市区、湖州市南浔镇等十五个镇和永嘉县苍坡村等三个村为我省首批省级历
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附后),现报请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
为切实做好我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我们提
出以下建议:
一、各地要认真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规划,保护规划要纳入城
(镇)和乡村的总体规划及风景名胜区规划,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的
程序报批。对具有历史传统特色的街区和文物古迹应树立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保护区域以
外的旧建筑的改建应尽可能与保护区域内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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