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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志
倍(中略)等情。据经批,照旧章给示晓谕。嗣因今昔情形不同,(中
略),又照会在城公正绅士与各庄绅耆殷户公同会议,旋即饬据绅士
陈澧荃等以会同各庄绅耆再三斟酌,因时制宜公议,爰照已故举人
胡祖芳等所议章程(中略),联名呈请示谕等情,当核所拟,数目虽与
嘉庆初年相悬,较之现在庄书多索之数,固已大减(中略)。旋据袁昌
乔等控奉前因,又经本府开诚布公通谕各乡绅耆来城会议,除东南
各庄本无异言,均愿听候官定,并原呈廪生袁昌乔业已病故外,当据
紫微庄廪贡黄家桥等议定给付。章程内开:民间买卖,不论田地山
荡,每亩给开除英洋贰角,屋地坟地同。新立户管每本给英洋肆角。
兄弟分拍产业每百给方钱五十文。每年秋收后每亩给工食谷壹斤,
或给钱十文,听从民便(中略)。公叩转详,出示晓谕。等情。前来除
批示并详复外,合行开列晓谕。为此,示仰城乡各粮户及庄书人等一
体遵照,详定后开试办章程数目分别付给收取,不准多索,致干查究
(中略),各宜凛遵毋违,切切特示。
计开:
一议买卖田地山荡,每亩给英洋贰角,以作开除,屋地坟地同。
毋得增减。惟荡田与民田有别,每亩酌减壹角。
一议新立户管,每本给英洋肆角,毋得增减。
一议兄弟拍产,不分田地山荡,每亩给钱五十文。
一议每年秋收,每亩田给谷壹斤,或给钱十文,以作工食,毋得增减。不愿给谷者,给钱十文。
光绪三十一年六月十六日给 发白泉庄。”
(碑原立于白泉崇圣宫照墙,文化大革命”期间毁,碑一度作田畈铺路用, 20 世纪 90 年代编
“
《白泉镇志》时找到原碑,藏白泉镇政府院内)
吴家井潭公禁碑
古老国刹,首重里井,所以资饮食之舍。我肚兜
岙居仙峰之橐,泉源清冽,有古井三,村饮泉焉。年
久倾圮满潭。兹因同人共议出资修缮,事□□天,非
立禁碣无以端本清源,议定上井为饮泉,不许洗涤;
中井为净泉,只许用水洗衣服等用;下井为荡泉,任
由荡涤秽器等用。自禁之后,各宜遵照,永守公规,
如有触规犯禁,罚大钱四百文,决不徇情,诚同人各
宜遵之永远,特告。
光绪丁未年夏五月 日公禁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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