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83 - 舟山市定海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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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编 丛 录
贼,效命疆场,深堪悯恻,除照例赐恤外,加恩各赏银五百两,由各原籍藩库给发,并著该省督抚查
明该故员等子孙几人,据实具奏,葛云飞、郑国鸿、王锡鹏俟定海收复后,建立专祠。王锡鹏仍于该
原籍建立专祠,该故员等灵柩回籍时,并著各该地方官妥为照料,此次随同葛云飞、郑国鸿、王锡
鹏阵亡将弁兵丁,除分别奏咨照例恤赏外,著裕谦确切查明,分咨各原籍督抚,将其家属从厚抚
恤,用示朕悯节昭忠有加,无已至意。
钦此
(碑为复制品,现立于竹山三忠祠内)
樟树岙管护山岙大塘公约碑
立合约□□公启,议得大小樟树两岙以及大塘,不得磨损堤
坝,不得在堤坝牧放牛羊,此若无已。各家(牛羊)放自己山,不许
(放)堤坝,倘有不分彼此,被人获着,每牛罚钱四百,每羊罚钱二百
充公,如不服者,会众共议,公估公卖,决不估(姑)息,共议不荷。牛
羊获者,谢钱一百文。又:议其山址界:大樟树岙南首,长坑东首,岭
为界;小樟树岙西首,后壁坑为界;而两岙后壁坑前,至海为界。
道光十一年正月 日立公启
( 1999 年碑存金塘岛沥港樟树岙海塘边)
太平碑记
署定海直隶理厅正堂加五级记录十二次
为出示晓谕事:据甬东庄东港浦民赵安荣等呈称:窃伊等住东港浦一带,均仗捕鱼为业,每船
必雇舵工水手撑渡,特在洋捕鱼,险苦非常,前有舵水在船病故,以及失足落水,未经议明帮资,致
多滋累。爰立议帮。如有舵水在船病故或失足落水,船主自行帮贴,分别酌给送资费,复经呈请前
宪恽恩准,出示立碑在案,碑在。近又洋匪不靖,伊等在洋捕鱼惨遭不测,益难排解,牵害匪耖,试
思捕鱼营生,多属贫窭之民,何堪受此滋扰,查清议规则,本有一定,舵水病故酌给钱八千,失足落
水酌给钱十六千,此系船主自行帮资,在至洋遇盗被刽,而或至殴毙者,除呈报外,伊等每船公捐
分别酌给送资费。如舵水安命,愿为伊等撑渡,方敢收用。其不愿者,伊等未敢强留,倘遇不测,日
后庶免争吵逼索,叩赐恩准出示,以安民业等情到厅。据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
渔户舵水等人知悉,尔等情愿受雇、帮驾出洋者,如遇病故失水及被盗等事,均须遵照议定旧章,
取给帮资送,毋得藉命索吵图诈,如敢故违许该船主指禀到厅,以凭扰究。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道光二十七年九月 日
东港浦众渔船户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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