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6 - 普陀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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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非 亲属 间 称呼
般 按 辈 份 称 谓 , 前 加 姓 氏 或 名 字 , 如 李 伯 伯
一 ×
对 长 辈 友 好 , 、 王 叔 叔 、
× 阿姨等 。 也 有 姓 氏 前 加 老 字 , 如 老 张 公 公 、 老 陈 伯 伯 等 。
儿 童 按 不 同 年 龄 称 长 辈 , 如 阿公 、 阿婆 、 爷 爷 、 奶 奶 、 伯 伯 、 叔 叔 、 阿姨
等 。
成 年 人 称 老 者 为 老 公 公 、 老 婆 婆 、 老 伯 伯 , 年 龄 相 仿 已 婚 者 互 称 哥 、 弟 、
嫂 、 妹 , 年 长 者 称 男 女 青 年 后 生 、 大 姑 娘 , 称 儿 童 小顽 ( Wā n ) 、 小娘 、 小顽
郎 、 小姑 娘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