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9 - 普陀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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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 匠 下位 , 坐 下 位 者 筛 酒 。 合 作 化 后 , 个 人 收 徒 渐 少 , 体 罚 、 剥 削 更 为 政 策 不
许 。 1 9 78 年后 ,
多种经 济 成 份 同 存 , 个体 手 艺 重 行收 徒 。
商 业 旧 时 城 镇 商 业 主 绸 布 百货 、 南 北 杂 货 , 水 产 购 销 行 栈 亦 多 。 坐
、
商 以 外 , 跑 码头 贩 卖 称 单 帮 ” , 挨 户 叫 卖 谓 行 贩 ” , 挑 卖 小 百货 叫 货 郎 ” 。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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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同 业 , 常 结 伙组 织 同 乡 会 馆 ” “ 同 业 公 会 ” , 以 维 护 各 自 利 益 , 诸 如 八 闽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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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馆 ” 、 台 州 同 乡 会 等 。 联 络 经 商 , 盛 行 行 话 、 暗 语 一 叫 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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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 价 目 数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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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竺 或 兄 ” 三 春 或 川 ” 四 罗 或 方 ” 五 吾 或 办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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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 ” , 七 化 或 新老 ” , 八 分 或 眉 毛 ” , 九 旭 或 尤 ” , 十 田 或 大 数 ” ,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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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拜 相 ” , 廿 四 孝 子 ” , 三 十六 宋 江 等 等 。 私 营 工 商 业社 会 主 义 改 造 后 , 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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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帮 消 失 , 商 习 随 之改 变
。
第 二 节 生 活 习 俗
饮 食 旧 时 乡 间 主 食 番 薯 干 , 谚 舟 山 人 叉 谈 , 番 薯 干 当 饭 ” 。 大 米 视 奢
“
少量 掺 食 , 或 用 于 待 客 。 平 时 二 稀 “ ”
侈 品 , 一 干 或 二 干 一 稀 , 留 冷 饭 娘 , 以 节
约 粮 食 , 灰 缸 余 热 焐 薯 干 汤 或 粥 , 节 约 柴 火 ; 农 忙 则 二 干 一 稀 或 三 餐 皆 干 , 并
增 点 心 以 持 体 力 ; 灾 年 掺 食 瓜 菜 野 草 至 8 0 年 代
。 50 年 代 后 , 大 米 比 例 增 加 ,
遂成 主 食 , 杂 粮 移 作 他 用 。 渔 民 多嗜 烟 酒 , 饮 酒 以 祛 寒 活 血 、 消 除 疲 劳 , 吸 烟
兼 计时 计程 。 进 补 常 以 酒 作 辅 料 , 老 酒浸 黑 枣 ” 、 老 酒 煮 芝 麻 胡 桃 ” 、 “ 红 糖 老 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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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 鸡 蛋 ” 、 酒 淘 黄鱼 ” 、 酒 淘 鱼 胶 等 。 菜肴 历主 海 产 及 自 产 蔬 菜 , 腌 、 晒 、 糟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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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长 菜 , 糟 鱼 传 统 风 味 尤 厚 70 年 代 末 后 , 流 通 顿 畅 , 水 产 品 冷 藏 鲜 销 增
。
多 , 价 格上 升 , 居 民 转 食 农 产 品 为 主 一 般 惯 用 汤 十
“
。 喜 庆 筵 席 , 依 经 济 而 别 ,
三 ” ( 连 汤 1 3 个 菜 ) 。 南 部 各 岛 , 芋 艿 列 必 备 主 菜 。 近 1 0 余 年 , 宴 请 渐 趋 丰
盛 , 冷 盘 、 热菜 、 水 果 、 点 心齐全 , 鸡 、 鸭 、 鱼 、 肉 毕备 , 糜 费 之 风 蔓 延 。
服饰 旧 时 囿 于 贫 困 , 衣 着 以 蔽 体 御寒 为 上 , 式 样 行 直 襟 、 大 襟 , 用 料
多土 布 , 棉 区 尤 自 产 自 纺 自 织 自 制 。 商 业 兴 起 、 交 通 发 展 , 城 镇 居 民 穿
、 、 、
戴 渐 效 上 海 , 影 响渔 农 村 。 百余 年 来 , 服 式 迭 变 , 早 期 小而 长 ; 清 光 绪 中 期 转
大 且 长 ; 清 末 则 小而 短 ; 衣 见
民 国 初 期 趋 大 而 短 , 妇 女 衣 袖 裤 管 大 至 盈 尺 ,
肘 、 裤 露 膝 至 高 领 , 复 去 领 、 翻 领 。 渔 民 惯 穿 大 襟 布 衫
。 衣 从 无 领 至 低 领 ,
外 罩 背 心 , 冬 季 兴 着 元 色 大 棉袄 , 下 身 穿 笼 裤 , 夏 天 赤 脚 , 冬 穿 蒲 鞋 。 留 居 普
陀福建 渔 民 , 喜 用 栲胶 染衣 成 酱 色 , 防 咸 耐 穿 。 乡 间 妇 女 腰 系 布 褴 ( 保暖 、 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