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普陀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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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行政 区 划
普 陀历 为 舟 山 一 部 分 。 其 行 政 区 划 唐 以 前 无 考 。
第 一 节 宋 至 清 时期
宋 时 昌 国 县 设 4 乡 。 富 都 乡 东 部 ( 今 沈 家 门 镇 及 勾 山 、 芦 花 、 展 茅 、 螺 门
乡 一 带 ) , 安 期 乡 ( 今 六 横 、 虾 峙 、 桃 花 、 朱 家 尖 、 普 陀 山 等 岛 一 带 ) 为 今 普 陀
县 辖 区 。 元 因 之 。
明 洪 武 十九年 ( 1 3 8 6 ) 徙 民 入 内 地 , 原 乡 随 县 废 止
。
清 康 熙 二 十七 年 ( 1 6 8 8 ) 建 定 海 县 , 复 设 4 乡 。 普 陀 仍 为 富 都 乡 东 部 、 安
期 乡 全 部 。 乡 下 设 岙 ( 图 ) , 道 光 二 十 一 年 ( 1 8 4 1 ) 改 庄 。 富 都 乡 东 部 初 设 芦
蒲 、 舵 岙 、 大 展 3 图 , 后 改 3 庄 。 安 期 乡 初 设 六 岙 , 后 改 六 庄 : 六 横 上 庄 、 六
横 下 庄 、 虾 峙 、 桃花 、 登 步 、 洛 迦 。
光 绪 二 十 六 年 ( 1 900 ) , 富 都 、 安 期 乡 废 , 境 内 划 洞 岙 、 芦 蒲 、 舵 岙 、 大
展 、 六 横 、 虾 峙 、 桃 花 、 登 步 8 区 。 三 十 四 年 划 选 举 区 。 芦 蒲 、 舵 岙 ( 含 沈 家
门 ) 、 大 展 列 定 海 县 第 二 区 ; 六 横 、 虾 峙 为 第 七 区 ; 桃 花 、 登 步 为 第 八 区 。
宣 统 元 年 ( 1 90 9 ) 划 芦 蒲 、 洛 舵 、 大 展 、 协 和 ( 桃 花 ) 、 灵 和 ( 虾 峙 ) 、 东
靖 ( 六 横 ) 、 登 步 7 个 自 治 区 。 二 年 改 划 城 镇 、 乡 自 治 区 : 芦 花 、 蒲 岙 为 芦 蒲
乡 ; 洛 迦 ( 含 朱 家 尖 ) 、 舵 岙 为 洛 舵 乡 ; 大 展 、 茅 洋 为 大 展 乡 ; 六 横 为 东 靖 乡 ;
虾 峙为 灵 和 乡 ; 桃花 为 协 和 乡 ; 登 步 为 登 步 乡 ( 不 久 并 入 协 和 乡 )
。
第 二 节 民 国 时期
民 国 初 沿 袭 清 制 8 年 ( 1 9 1 9 ) 改 编 城 镇 乡 自 治
。 , 颁 《 自 治 试 行 条 例 》 , 、
区 : 大 展 、 洛 舵 、 芦 蒲 列 定 海 县 第 二 区 ; 东 靖 、 灵 和 为 第 六 区 ; 协 和 ( 附 登
步 ) 为 第七 区
。
1 8 年 6 月 实 行 村 里 制 , 整 缩 区 署 , 增 设 乡 镇 至 2 1 年 , 定 海 县 设 东 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