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2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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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公安志
侦破工作,如“3·1”罗阳拦车抢劫案、“5·3”秀涧杀人案、“10·22”罗阳盗枪案等多起大要
案均在第一时间内破案。
1992年4月起,因执行公安部修改的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全县刑事案件立破数大幅下降。
全年共破刑事案件114起、破案率74.61%,其中破大案62起、破案率81.58%;查获刑事犯罪分子199
名,挖出犯罪团伙26个98人(其中抢劫团伙4个17人、轮奸团伙2个10人、盗窃团伙15个51人、诈骗
团伙4个16人、拐卖人口团伙1个4人)。先后及时破获“2·27”万罗山7人轮奸案、“4·20”3人轮
奸案、“12·1”筱村2人轮奸案、“6·16”高山凶杀案等一批影响恶劣的大案。
1993—1997年,县公安局每年刑事破案200起左右(其中大案占一半),破案率达到80%以上。
1993年,破刑事案件246起、破案率82.27%。其中,破大案88起、破案率82.24%,破六类案件53起、
破案率93.36%。抓获刑事犯罪分子387名,查破犯罪团伙47个296人(其中抢劫团伙9个34人、强奸团
伙1个6人、流氓团伙13个78人、盗窃团伙11个36人、诈骗团伙1个5人);22小时快速破获“2·11”
六四式手枪被盗案、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成功侦破“3·23”大丘坪系列拦车抢劫等大案。
1994年,县公安局以干部聘任制为契机,建立“以刑侦专业队伍为中坚,以派出所为基础,
以乡镇和部门协作为依托,依靠和发动群众,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大刑侦格
局,实行分层次破案机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落实破案责任。全年共破刑事案件242起、破案率
84.03%,其中大案89起、破案率80.18%,杀人、强奸、抢劫等20起恶性重特大案件全破;抓获刑事
作案成员254名,挖出犯罪团伙31个133人(其中抢劫团伙6个28人、诈骗团伙6个23人、盗窃团伙12
个52人),缴获赃款赃物49万元。刑侦部门以恶性重特大案件为主攻方向,抓好盗窃等系列案件串
并案工作,对疑难恶性大案紧咬不放,加强专案侦察。其中“2·10”莲头灭门惨案、“5·30”特
大持刀抢劫案、“7·15”特大持刀拦车抢劫案均在较短时间内侦破;被市公安局列为全市十大必破
大案之一的包垟乡银坑村特大投毒案,侦察人员长期蹲点包垟乡,走遍泰顺与文成交界的村村落落,
历时半年艰苦侦察,胜利破案。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首次被省公安厅评为“达标刑侦大队”。
1995年,全县以整治农村治安斗争、打击流氓团伙和盗窃犯罪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全年共破刑事案件224起,破案率82.66%。其中,破大案110起、破案率81.48%,破六类大案24起、
破案率96%;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52名,其中收审99名(转劳教逮捕93名)、刑拘34名、逮捕45名,
摧毁犯罪团伙34个122人,其中强奸团伙2个9人、抢劫团伙7个28人、流氓团伙1个4人、盗窃团伙19个
63人、诈骗团伙1个3人、拐卖人口团伙1个3人;先后快速破获“1·8”秀溪岭特大持刀拦车抢劫案、
“3·6”泗溪特大盗窃案、“4·6”筱村投毒案、“7·27”客车轮奸案等大案。是年,在县十一届
人大第三次会议上11个代表团一致反映“最满意的是社会治安”,县公安局受到县政府通报表彰,首
次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县公安局”。
1996年,全县共破刑事案件211起,其中大案90起,杀人、抢劫、爆炸、强奸、投毒、放火等六类
大案立21起、破20起;抓获案犯215名(其中收审51名、刑拘89名、逮捕108名,收审转劳教逮捕处理40
名),摧毁犯罪团伙11个40人(其中盗窃团伙6个22人、抢劫团伙2个9人、诈骗团伙2个6人、拐卖人口
团伙1个3人),捕获逃犯35名(其中在册逃犯27名)。对现发的特大暴力恶性案件,局长、政委赴现场
指挥侦破,先后成功破获“3·20”大深垟抢劫杀人案、“5·18”东溪持枪抢劫案、“6·8”罗阳南门
泥砂滩强奸杀人案等多起社会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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