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4 - 开化古籍丛书之一:北山小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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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0  ·  开化古籍丛书                                                                                                                            《北山小集》卷第三十八           · 411  ·






             移匹夫,窃恐此风浸不可长。此事虽小,而所系者大。区区愚虑,敢以上裨聪                                                               今虽以大典礼之故,集监察御史以上议于都堂,不止尚书省官,亦当仿平日尚
             明或加省纳。                                                                                           书省定谥之仪,而为坐次也。诚知既往不咎,窃恐他日定臣僚谥,复循此举,
                                                                                                              紊班著之常,失朝廷之体。故敢僭易有言,仰裨听采。所有旧日坐次,谨具图
             进《麟台故事》申省状                                                                                       子在前。机政之暇,乞赐钧览。
                                                                                                                  三
                  右某窃见车驾移跸以来,百司文书,例从《省记》,按以从事,蠹弊或生。                                                               窃闻虔贼李敦仁昨犯建昌军,先经南丰县。其本县上三乡人畏惧投降,贼
             日者朝廷复置秘书省,稽参旧章,稍储俊造,而某滥膺盛选,待罪省贰。窃以                                                               退之后,各已归业。而本军主兵人,乃欲尽杀南丰上三乡人以为功,遣人烧荡
             谓典籍之府,宪章所由,当有记述,以存一司之守,辄采摭见闻及方册所载、                                                               庐舍,夺取牛畜,致其人失业聚众,却行劫掠。下三乡人切恐兵连不解,遂为

             法令所该,比次为书,凡十有二篇,列为四卷,名曰《麟台故事》,缮写成二                                                               寇贼。又有建昌军人,保义郎姓管人,于提刑司乞往招安李敦仁,遂被差委,
             册,诣都堂呈纳。所有进本,欲乞批状送通达司收接投进,仍乞以副本藏之省                                                               仍令本军应副。其本军主兵人称是李敦仁奸细,收送本军,并其骨肉尽行枷禁。
             阁,以备讨论。谨具申尚书省,伏候钧旨。                                                                              地远未知事实,万一不虚,窃恐合行措置体究。


             纳宰执论事札子



                  窃见车驾到杭以来,朝廷所降札子纸札字画,苟简太甚,事体削弱,而又
             出敕太迟,使有司奉行,或有窒碍。如朝廷职事官俸钱,即有行试守之异。札
             子不带,则勘请不行。郡守近制,则有路钤辖都监之名。设有本路他州士卒违
             犯,论咆哮长吏,则是杖罪;论犯阶级,则当处极刑。若札子既未具细衔,则
             岂敢便从阶级行遣。举此二端,则知出敕太迟,窒碍如此。欲乞朝廷,若有差除,
             后省如别无缴驳,则自经由三省至发敕给付,各立日限,所贵不至稽迟。所有
             札子亦乞稍令如法。

                  二
                  窃以政本之地,是谓朝廷。在京师时,都堂及尚书令仆厅是也。朝廷之上,
             百官朝集期会,未尝不以官班为序。若行私礼,则以杂压序坐而已。今月八日,
             集议隆祐皇太后谥于都堂,据御史台贴定坐图,无复旧制,不惟官序紊乱,仍
             亦台省交参。谨按故事,定臣僚谥于都省,本省官集于令厅,而莅以御史一员,
             宰相左右丞坐于中,六尚书近南稍退,侍郎重行于后,左右司郎中、左右司员

             外郎、诸曹郎中、诸曹员外郎以次分左右,重行于后。考功郎官、博士、御史
             皆设特位,面北而坐,乃传议以次书字,亦未尝设案纷然也,亦未尝有升考功
             礼部郎官、太常博士于尚书侍郎之列,而杂置宪台后省官于寺监郎官之间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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