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开化古籍丛书之六:棠陵文集、了虚先生集、芙蓉镜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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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4 · 开化古籍丛书 《棠陵文集》卷之五 · 065 ·
壁来,谈至夜分。又明日,复作。七月朔,将死,如前治之,幸出汗小差。逾旬, 省也。母乃自为之,复为人为之焉。红作既勤,稼穑兼理。尝日织布八丈,夜
伤食,又复作,身益羸,热益炽,病益深,今不可为已,乃以后事托玘,文稿 缉麻至二更余。吾妇或稍勿逮,辄让之。天明即驱群力之农,下至粪灰污丑,
托河清,与母妻诀,呼婢具汤盘,取所服,衣罗身上,将沐浴更衣,端坐而逝 亦躬为除积。故时虽饥馑,菜谷每不乏。尤爱惜五谷,尝见残粒,必置之口。
焉。生成化壬寅十一月初五日卯时,终正德庚午七月某日某时,为年二十有九。 比豪得廪禄,则语豪妇曰:“吾平生不轻视此物,故天禄亦不弃我耳。汝其念之。”
於乎!死生恒理也。豪尝欲以疹死,以癞死,以虎死,以杀人死,乃至今日死, 豪年十六游学文山,举进士于有司,裹粮制衣,悉经母手,凡十年靡懈。母素
死复奚憾!但念躯壮气厚不自保,惜弗克事父母以终身,且君恩未报,忠愤未 有气疾,每一别,辄念豪。念辄成疾,惟见豪则自愈,故豪虽有别,亦不敢久。
信,向上之心未副,不朽之名未立,坦翁不得一面,海内良朋一旦弃谢为可恨 正德二年,豪忝乡举。明年,复以进士淹上都。时例方严,求归不得,母念之
尔,它何恤邪!豪微时,人莫与婚,棠川蒋金妻以从子,未满四载。昔领乡荐, 甚,则与父与妇与妇翁偕来视豪。至谷亭覆舟,幸亡恙。居京将一周,内理如
归生男曰一桂,近于沙河,复生男曰一琴。大者疹疮甚危,小者仅满月,竟何 家时,俾豪得以结交进学,知者罔弗颂称焉。既而豪得昆山,乃与俱南。豪至
如也,竟何如也!死后将返葬于里之芒坞。初欲乞铭河清,恐误葬期,姑就床 宝应而疫甚,贻母忧。大儿一桂又以疹死,母自得此儿始分豪爱,故痛甚,必
草草乱述数语,聊使后世知有方豪焉尔。 欲以其柩归,不得已至苏州别焉。豪念母且厌昆,适有侍养诏书,遂援以上陈。
铭曰:人皆以女为恶,信乎?曰:然。曰:吾闻造休者皤,造孽者妖,是 不遂,乃迎于昆。豪上不能事贵,下不能字民,母每以谦和详缓戒之。母既失
宜汝之夭也。曰:今之为恶者,奚啻豪也,其尤于豪者不意也。吾见其老者矣, 一桂,尚有次儿一琴,至是亦失之,愈痛甚,疾愈甚。比生今儿昆秀则渐减,
吾见其耄且耋矣。曰:偶也。曰:亦偶也。昔夜尝梦昆氓抚我为城隍神。果尔, 然终不能解桂儿之痛。明年,疾复作,腹涨如鼓。豪亡策,祝天愿代,梦得明
吾弗爱生矣。 医异方而治之,乃先归之。决策归养而讣至矣。正德七年十一月初三日也。於
乎痛哉!母以天顺四年四月十五日生,为寿仅五十有三耳。呜呼痛哉!豪以是
年十一月十九日闻丧。明日,自昆奔之。适饶寇逼境,遂奉柩葬于芒坞。豪且
事实 病道多塞,未暇乞铭,仅自铭其上椁曰:“潘之女,方之母,葬芒坞,永不朽。”
慕庐墓左,将终身焉。而贪心不灭,父命且严,去夏复为沙河。今春为三年满,
得以绩上天官,累污荐剡,例得赠母为宜人。追思劬瘁,涕泣何庸!谨述平生
先妣潘氏事实 事实,告大君子,乞赐一言,以昭先懿,以纾至悲,不胜荣感之极!
先妣潘氏,讳裀,同邑潘应和女。母方氏,年二十,应和以其子盲且稚,
赘豪父坦翁先生襄之。是年,应和卒。明年,生豪。豪生五岁,乃偕归家,相 文
违里许。凡一衣一食,必先于方氏。抚二弟有母恩,鞋袜之类,亲为之给,及
其有室乃已。初应和之卒,母念之辄涕泣。及居方氏之丧,其有礼,虽士子自
以为不及,盖孝友其性也。始,吾家本饶,豪祖克恭翁少孤,又苦于役,则中匮, 祭郑继之文
令豪父兄弟五人,各自为业。父以母资力,视群业颇丰厚。祖卜居棠陵,土木
岁兴,母饷之无倦容,有一废木必计而储之。一日,父以宋村祖陇旁有田可祀, 维嘉靖三年太岁甲申十月壬辰朔,越二十日辛亥,友生开化豪,谨以炙鸡
且虑妨陇,偶无买资,母遂脱簪以充。为里长,当输官绢匹五百钱,苟自为实 絮酒托友人汪福州希周,哭奠于亡友南京吏部郎中少谷郑先生之灵曰:呜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