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7 - 罗阳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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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阳镇志
协助司法机关调解民事纠纷。
1952年4月,镇设司法改革小组,年末改称调解委员会。1983年调整提高镇调解委员会组织。
1993 年镇配司法助理员,建立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村配兼职调解员。2008 年镇聘用专职
调解员。2000 年,实行专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
1991 年,南外村治保小组被评为县级农村治保调解工作先进集体。1996 年罗阳司法所成
功调处全县首例公路行政案件。2001 年 4 月,镇党委政府排查了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成
立专项活动小组,着手调处重大土地信访等问题。2003 年开展化纠纷、解难题、办实事活动。
2004 年 9 月,针对当时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新情况和群体事件增多的趋势,建
立联席会议制度,多部门联合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2005 年 6 月 11 日,成立全县
首家综合联调中心,由司法、公安、综(合)治(理)、信访职能部门专职人员联合接待协调
来信来访人员。当日接待来访群众 180 多人次,立案 25 件,当场解决 18 件,成功调处纠纷 11
件,向法院起诉 2 件。这一年,共收到(登记)来信来访 93 件,其中县转入 21 件,省转入 1 件,
重案和重复上访案 10 件,全部处理完结。2006 年,共接待来访 468 人次,接收(登记)来信
186 件,结案 185 件,其中县转入 26 件,全部调处完结。
2008 年,镇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共排查矛盾纠纷 176 起,化解 173 起,调解
县级重点信访 8 件。2009 年排查矛盾纠纷 145 件,化解 141 件,调解县级重点信访 4 件。10 月,
罗阳镇被授予 2009 年国庆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镇干部严道钦被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和省信访领导小组授予全省国庆期间维稳与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第三节 法制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县有关部门和镇政府,首先在城关发宣传资料、出墙报、放幻
灯等,宣传《土改法》《婚姻法》《宪法》。此后,根据不同时期国家颁布的法律,普及法律
知识。其中 1987 年举办 5 次全镇性法律知识学习班,参加学习者为 4294 人次。
1990 年 7 月,镇党委决定设立罗阳镇政法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1991 年,
罗阳司法办公室设立,为县司法局派驻机构,1992 年 6 月更名罗阳司法所。
1991 年至 1995 年为开展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简称“二五普法”)时期。“二五普法”
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青少年、执法人员和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内容,以宪法为核心,以《规
划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水法》《游行示威法》《国
旗法》《国徽法》《选举法》等专业法为重点。1991 年 12 月,镇党委政府制定“二五普法”
实施方案,组织学习上述法律条文外,还学习《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浙江省计划生
育条例》等。
1996 年至 2000 年实施“三五普法”,普法和依法相结合,采取“送法进万家”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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