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2 - 罗阳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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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开展拆违章、清占道、疏交通、整景观的活动,以求“市容面貌明显改观,城市综合管理
水平明显提高,市政公共设施明显改善,市民的法制意识、城市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2005 年 7 月 11 日,罗阳镇与县水利局、公安局、规划建设局等单位配合,出动 80 多执法人员
强制拆除学前溪上违章建设的桥梁。2008 年 4 月 14 日,镇政府成立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综合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 3 月初至 12 月中旬持续开展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整治工作。违了拆,
拆了再违。至 2010 年,拆违行动未终止。
交通管理 1986 年 9 月 20 日,县政府颁发《泰顺县城关交通管理暂行规定》,其中规定,
东大街和广场路在白天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垟心街、横街禁止一切机动车驶入,不准在城
关的主要街道上鸣气喇叭等。1987 年 6 月 8 日,县政府决定,城关交通管理由罗阳镇城镇建设
管理中队实施。1988 年,交通警察开始上街执勤,在城关设置交通路标。1989 年设城关交通
管理站。1991 年 9 月 17 日,城关交通管理站改称城关交通管理中队。2003 年 6 月 4 日,罗阳
镇政府成立创建交通安全村领导小组,首先在上交垟村创建交通安全村活动。2007 年 7 月 23
日,县公安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工商局、罗阳镇政府联合发布通告:自 2007 年 8 月 1 日起(每
日 7 时至 21 时)对广场路、人民路实行车辆单向行驶管制。2008 年 12 月在新城区新城大道、
文祥路、经一路和泰分路等八个主要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其中有多相位交通信号灯、单相位
交通信号灯、人行道单面信号灯、人行道双面信号灯。至 2015 年 3 月,城关共有 7 处红绿灯。
其他 长期以来,罗阳有较多居民爱养家狗,也有人不赞成。曾有县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禁
养。2006 年 11 月 20 日,罗阳镇政府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称:近几年来,我县城镇养狗成风,屡
次发生恶犬伤人事件,严重影响县城环境卫生,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我镇决定切实加强对
城镇犬类管理,并于 3 月 2 日发出《关于禁止在罗阳城区公共场所放养犬只的通告》。3 月 20
日,县委副书记夏志笔主持召开城关犬类管理协调会。会议决定以罗阳城管中队为主,抽调公
安人员配合,自 4 月 3 日开始,联合对放养在城关公共场所的犬只进行强制捕杀,至 11 月 20 日,
共捕杀 70 多只。但是仍未禁绝。
第六节 环境卫生
本节记述环境监测、城区卫生、溪流保洁和卫生县城创建。
环境检测 据《泰顺县志》载:1983 年 11 月成立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隶属县城乡环境保
护局。1985 年开始监测县城大气环境质量常规,1989 年开始检测罗阳城区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
北门垟 1.23(公里)噪声达标区通过市政府验收。县环保局 2015 年 4 月提供资料称:1984 年
开始检测地表水各项目;2009 年开始检测县城建成区区域环境、道路交通、功能区噪声;2013
年开始检测县城建成区环境空气(PM2.5)等指标。
城区卫生 1951 年,县人民卫生院设清洁员 6 名,负责县城卫生工作。20 世纪 80 年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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