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6 - 下洪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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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文化艺术


                  十二、不可习学吏事,为人写状害人,以干阴谴。
                  十三、饮酒随量,不可过度,以灭德丧仪。
                  十四、待奴仆小过,宜以理谴责,毋轻出恶言,非理挞辱。若有故犯,则重惩不恕。

                  十五、讨租讨债,宜善言催取。彼贫民岂无羞恶?遽出恶言,在我亦有所不忍。
                  十六、蚤(早)起夜眠,闻犬吠声即起。有盗徐逐之,勿急追。
                  十七、日逐衣食及冠婚丧祭、亲故往来,量入为出,务从节俭。毋暗举债息,外示有余。

                  十八、书画要时时收拾,毋轻假人,俾狼藉毁失。
                  十九、买田,须择有水有佃户处,否则抛荒赔税,贻患子孙。至于卖田之人,定因缺乏,田价宜
              公平,勿用轻等色银,使其亏损。

                  二十、营造房屋,先须打点物料完备,又量我衣食有余,方可鸠工。如轻信他人言,遽兴土木,
              室成而用竭,悔不可追。大厦尤不可妄建。

                  二十一、四门面湖背海,田亩无多,岁尝缺三月之食。今于秋成时,不拘谷麦,尽力收贮。俟
              布种时,族党有不足者,平粜与之,免其高价远买。而吾仍不失本资,又可为来年储备之计。
                  二十二、种田养蚕,及一切裨益家务者,皆宜留心整理。勤则有余,怠则不足,不能备述,当随

              时处置。
                  二十三、凡造一应器皿,务从朴素。毋雕刻花卉,擅用朱砂,违法费财。

                  二十四、陶朱公云 :若要富,养十牝。勤种不如杂养,此之。

                  游记



                                                          观音阁记
                                                         清 陶思绶
                  三教之典儒为尊,而释次之,道又次之。释道至宗释迦、老子犹吾儒之宗孔子也。各有所宗,

              即各有端祀。儒之祀为文庙,释之祀为禅庵,道之祀为道观。三教之中惟释于庵寺之外而更有所
              为阁者,阁,故所以祀观音者也。
                  吾乡何缘而有观音阁哉,我朝顺治间有宗勃禅师者,颇通文艺,国变后避隐南源之清隐堂,性

              孤静,不招徒。日与吾族之法真等优游把晤,因得传其衣钵。今其子孙多有习其教者,祀观音并
              各佛像于住屋横轩之上,已有年矣。道光庚子十二月十二日酉刻,偶因邻居失慎延及本屋,附近
              居民见空中有红灯飞荡,遂得返风灭火,而此轩独存,众异之。以为非神灵之拥护不至此。于咸

              丰丁巳年,九果、九米、九集、九荣等九人就其地捐资而更新之,并为递年二月十九日、六月十九
              日、九月十九日各期祝诞圣节之资,永为九人派下子孙轮值祭,九人之外不与焉,不得将佛像送入

              本阁。致混檀樾之名,是为记。

                                                          曲水亭记

                                                         清 汤联荣
                  余性耽山水,及承乏泰邑,阅邑乘多胜迹,窃思游览,适公出税驾四都之洪村,村有亭,初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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