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2 - 南院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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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优抚与救济










                                      第十四章  优抚与救济





                         南院乡是革命老区乡,是海拔最高的边远山区乡、贫困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后,人民政府给予优抚和救济补助。






                                                 第一节  优  抚






                    南院乡是革命老区。1950年泰顺县第一次民政会议后,乡成立优属委员会。春节期间发动劝募烈
               军属救济费、优待贫困烈属、军属。

                    1987年1月7日,泰顺县人民政府〔1987〕4号文件划定305个村为革命根据地村,其中南院老区乡
               中有:桂坪、岩坪、竹坪、三贯、彭畲、棠坪、漈坪岗、管禄底、叶盛坑、山头仔10个村名列其中。
                    1966年春节,县委、县人委抽调干部44人组成三个革命老区慰问组,历时20天,随带剧团、电影

               队、医疗队,慰问315个公社,42个老区队,包括南院公社的有关队。
                    1982年,省民政厅拨款为南院岩坪村解决照明问题。

                    1987年4月6日,县民政局发文给棠坪村老同志钱起朋定救每月12元。
                    1989年,省民政厅拨款为南院五部溪村解决照明问题。
                    1990年春节前,温州市革命老区慰问团组成包括电影队、业余演出队,共50多人的革命老区慰问

               队,先后到南院等15个乡进行慰问演出。
                    同年,省民政厅拨款为南院叶盛坑村解决照明问题,为长坪一片装了广播。
                    同年,县民政局、财政局发文,为南院乡发放抚恤补助:

                    革命烈士家属:陈美祖每月45元;陈美连每月40元;钱庆周、陈为洁、舒方明、彭兴课、夏盛
               凑、毛期连每人每月30元。
                    红军失散人员:叶大饱、孙时彭、陈荣怀、毛庆四、朱义读、金起庆每人每月45元;李兴高、黄

               裕春、夏圣裕、陈克眉、陈连行每人每月40元;谢兆充、陈道和、李明、舒方友、钱起朋、钱庆以、
               钱庆郎、林宏春、林宏昌、李保寿、黄期康、吴大姆、林光全、薛花、陈春梅、毛期四、毛期而、舒

               方通、舒方引、舒臣殿、陈子明、周叶宜每人每月38元;黄花、孙世女每人每月35元。
                    复员军人:魏郑委、董圣转每人每月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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