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0 - 南院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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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卫生与体育










                                      第十八章  卫生与体育






                                                 第一节  卫  生






                    南院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无正规医院,行医者基本上是个体郎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陆续建立区乡卫生院,设立中、西药柜(房),私人药房逐步走向

               合作化道路。
                    1958年11月,全县实现公社化,农村基层卫生组织体制随之改变。原中医联合诊所改为大队医
               院,不久改为管理区医院。部分生产大队设有保健站(室),乡乡都办起产妇休养院或母子康乐园

               等,形成一个较健全的农村医疗保健网。罗阳公社中心医院下辖7个管理区医院,其中包括毛垟管理
               区医院。

                    1961年,毛垟卫生院有医生1人,管理1人。其他人员4人,床位2张,用房面积248平方米。
                    1962年,全县54个管理区医院合并为51个公社医院,毛垟管理区医院更名为毛垟公社医院。
                    1970年,全乡开始实行合作医疗制度。1978年达到高峰,全乡有“赤脚医生”10多名。“赤脚

               医生”是中国卫生史上特殊产物,即乡村中没有纳入国家编制的非正式医生。他们掌握有一些卫生知
               识,可以治疗常见病,能为产妇接生,主要任务是降低婴儿死亡率和根除传染疾病。当时的合作医疗
               以集体经济为依靠,以“一枚针、一把草”为支撑,虽然解决了广大农民就医方面和小伤小痛问题,

               但是由于办医条件简陋,加上集体经济薄弱,所以无法解决农村因病返贫问题。
                    1981年,毛垟公社医院改名为南院公社医院,陈超乐任院长。
                    1984年,全县划分为9个区,1个直属镇和59个乡。医疗机构进行调整,将原公社卫生院改为乡卫

               生院,南院乡卫生院归由罗阳区卫生院管辖。
                    1985年1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不再使用“赤脚医生”名称,巩固发展乡村医生队伍》一

               文,此后“赤脚医生”逐渐消失。
                    1987年,南院乡卫生院成立防保组,负责本地防疫、妇幼等工作。县卫生局授权县卫生防疫站、
               县妇幼保健所对基础防保组织实行统一的领导和管理,做到“三个一”,即组织领导一条线,经费拨

               款一渠道,业务实施一支队伍。
                    1992年,乡政府撤扩并,原9所区卫生院改为7所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合并为38所,南院乡卫

               生院归罗阳镇卫生院管辖。
                    1999年,南院乡预防保健站成立,陈超乐被任为南院乡预防保健站站长。乡卫生院共有卫生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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