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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公安志
2012年6月14日,县公安局选派刑侦技术骨干参加市公安局举办的现场勘查系统培训班;6月25
日至8月19日,组织全县8个派出所刑侦专干每周轮流到技术中队跟班学习。7月,按照省公安厅刑侦
总队要求,落实资金40万元,完成现场勘查信息系统和刑事案件原始资料存储管理系统建设,有力
提高现场勘查规范化、信息化程度。
至2014年,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共有法医人类学实验室、法医实验室、影像实验室、痕迹
实验室、痕迹检验室、指纹比对室6个实验室,以及尸体解剖室、伤情鉴定室、物证保管室3室。
二、技术检验
从1984年建点至1985年,全县共勘查现场91起,采集痕迹物证76起,法医检验34起,痕迹检验
66起,新建十指纹卡片129份、单指纹卡片134份。通过检验鉴定认定犯罪的9起,提供证据的21起,
提供侦察方向的27起。1985年12月2日晚,里光乡上升村王某某家1台柴油机主要零件被拆卸盗走,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通过利用勘验时提取罪犯遗留在现场柴油机飞轮上的油污指痕进行查证,排除
数名嫌疑对象,最后检验认定是黄坑乡钟某某所留,为破案提供有力证据。
1986—1988年,全县共勘查现场385起,其中重大现场勘查74起,采集痕迹物证230起300件;
检验尸体60具、活体103例、物证27起46件;拍摄洗印现场照片3311张、检验照片1084张、人犯照片
2372张、赃物照片224张、通缉通报照片73张;捺印十指纹卡片566份、单指纹卡片565份。各项检验
鉴定为侦察刑事案件和查处治安事件提供科学证据。如1986年6月25日,筱村吴某某被其妻毒死案,
尸体已出殡多天,法医开棺取样后,经三昼夜悉心化验,作出死者是吃甲胺磷中毒而死的鉴定结论,
7月2日查出凶手破案。
1989—1991年,在现场勘查中强调“快”(赶赴现场要快)、“细”(勘查现场要细)、
“全”(采痕取证要全)三字诀,全县共勘查刑事犯罪现场532起(其中重大案件166起),勘验尸
体80具,检验活体436人,受理法医物证检验13起48件,文件检验43起,提供各种照片8825张、现场
勘查笔录130套,勘查率、采证率、利用率分别达到100%、86.74%、87.46%,“三率”均超出省公
安厅的要求。各项技术检验鉴定在侦察破案中发挥作用的711起,其中起关键性作用的320起;技术
直接破案162起、技术直破率15.32%,其中破大案49起、大案技术直破率29.52%,超过省公安厅技术
直破率达到10%、大案技术直破率达到15%的要求。
1992年,县公安局受理刑事化验案件3起6件,作出结论6份。受理文件检验案件12起。其中,笔
迹检验9起、印章印文检验3起;作出结论7份、否定结论4份,提供分析意见1份。1994年,毒物化验
6件,检出毒物农药甲胺磷5件,未检出毒物1件。1995—1996年,共勘查现场304起,提取痕迹物证
381件,通过检验发挥作用的326件,检验尸体66具、活体387人次,拍摄现场照片6753张、检验照片
943张;串并案件30串137起(大案78起),破23串107起(大案61起),其中利用指纹认定破案6串
31起。
1998—2000年,全县共勘查刑事犯罪现场1452起、勘查率98.84%;提取痕迹物证639件、采证
率42.37%;通过检验发挥作用的585件、利用率91.55%;串并案件46串483起,破30串326起,其中
利用指纹认定破案11串132起;检验尸体147具,出具书面报告72份;检验活体1059起案件1204人
次,出具鉴定书1105份;现场照相708个,拍摄现场照片12048张,拍摄检验照片2062张,印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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