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8 - 泰顺县公安志
P. 378

泰顺县公安志




                 2002年,按照“小县大城关,小乡大集镇”战略要求,县公安局在雅阳镇实施小城镇户籍管理
            制度改革,为在雅阳镇建城区内建房的833户3200人办理小城镇户口。
                 2004年,县公安局实施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爆破员证等15项行政许可事项,保留行
            政许可事项25项,并印发《泰顺县公安局深化警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派出所、刑侦中队、交

            巡警中队警务公开规范》,积极开展警务公开工作。
                 2005年2月,县公安局贯彻执行《泰顺县行政许可延期办理暂行办法》《泰顺县行政过错责任追
            究试行办法》。2006年9月,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将15项行政许可项目和办理农转非须知等3
            项非行政审批保留项目纳入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统一受理和办理,推进“一站式”服务。

            2007年8月,25项行政许可事项承办时限缩短30%以上,提升办事效率。
                 2009年11月,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
            (泰委发〔2009〕95号)精神,县公安局制定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工作实施方案。12月,同意
            撤销户政科,设立行政审批科,进驻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承担15项行政许可职能和5项非行政

            许可审批审核职能;在出入境管理科设行政审批分中心,承担4项行政许可职能和2项非行政许可审
            批审核职能;在车管所设行政审批分中心,承担5项行政许可职能;在全县8个派出所各设1个行政审
            批窗口,承担8项非行政许可审核审批职能。
                 2010年1月,县公安局下发《关于明确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分中心)及其工作

            人员审批权限的通知》,指定窗口审查员2名、窗口核准员2名,实行窗口负责人负责制,授权时间
            为两年。11月,将更改出生日期等操作权限收归至行政审批科,实行定人定机操作。
                 2011年4月,县公安局全面推行“即办制”,根据《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行即办制的实施
            意见》的部署,按照“简单事立即办、复杂事限时办、特殊事紧急办”的要求,推进“两集中、两

            到位”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种审批门槛和前置条件,简化审批
            手续,提升服务效能。2012年,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基层所队(办事窗口)”创建活动,出台《泰
            顺县公安局服务群众十大举措》,加强审批窗口管理工作,杜绝“小鬼难缠”现象,深化服务品牌
            建设。

                 2013年7月,县公安局启动第
            四轮行政审批改革,以减少审批程
            序、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
            限“四减少”为核心,以三级服务

            平台为基础,依托网上办事大厅,
            全面落实批管分离、流程再造、提
            速增效、优化服务等举措,形成网
            格化、多网点、全覆盖的服务办事

            格局,实现条件全公开、流程最精
            简、办事最方便的工作目标。7月31
            日,县公安局发布《泰顺县公安局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按 图4-6  2014年12月,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办事窗口


            ·302·
   373   374   375   376   377   378   379   380   381   382   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