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9 - 泰顺县公安志
P. 379
第四篇 综合警务保障
照“一个窗口受理、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的要求,建立批管分离制度,同步推进网上办事
大厅建设。并按照“五个凡是”的要求,建立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派出所、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公安窗口三级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精简审批项目5项,简化流程57项,由承诺制转为即办制32项,办
理时限平均减少30%以上。同时,开展“千人评议机关中层和基层站所”活动,各个窗口首次启用服
务评价器,县行政审批中心公安局窗口4次获得“红旗窗口”,被评为全县“群众满意中层科室”。
2014年,县公安局实施行政权力梳理,根据省公安厅公布的行政许可目录,经过核对,确认县
公安局行政许可事项26项。
表4-3 2004年第三轮改革后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许可事项名称
1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2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3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4 集会、游行、示威治安许可
5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6 驾驶证申领
7 机动车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8 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9 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
10 技防工程验收
11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措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1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
13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签发
15 爆炸物品购买证
16 前往港澳通行证
17 台湾居民证件签注
18 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19 爆炸物品运输证
20 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21 船舶户口簿
22 船民证
23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24 机动车登记、过户、转籍、抵押
25 载运危险物品通行证
·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