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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公安志




            依托04版打防控信息主干应用系统,大力推进警务信息化建设。
                 2005年3月,县公安局在罗阳、三魁、雅阳3个派出所和刑侦大队建成4个信息采集室,按照
            “谁主办,谁采集”的原则,由主办民警负责人员信息采集;翌年,8个派出所信息采集室全部
            建设到位。10—12月,确定各单位情报信息员,制定情报信息员工作职责和情报信息研判工作制

            度,并开展为期2个月的“信息应用会战”。10月,将情报信息归口到指挥中心管理,成立打防控
            办公室。
                 2006年9月,县公安局重新确定各单位情报信息分管领导和信息员,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机关情报
            信息处理办法和省公安厅情报信息等级评定与计分标准。

                 2007年4月,县公安局根据《温州市公安机关“2+4”预警勤务工作机制暂行规定》,制定《泰
            顺县公安机关预警勤务机制暂行规定》。预警评定分“打击、基础工作、防范控制和社会平安”四大
            板块进行,采取“分块评估,合并综合”的办法,实行“按月预警、按季评定和年度总评”,预警
            结果分为“正常、关注、平急、紧急”4个等级(分别用“绿色、蓝色、黄色、红色”标识)。同月

            起,“查破案件与打击处理”工作也实行每月考核排名和“四色”预警通报。9月,印发《泰顺县公
            安局情报信息研判工作规定》,全面提高预警发现、精确打击、应急处置、综合管理和宏观决策能
            力。是年,泰顺预警评定为“蓝色”。
                 2008年4月,县公安局在刑侦大队设立情报信息中队。4月,根据“2+4”预警勤务暨警戒线工作

            制度规定,制定《泰顺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社会治安情况预警评定实施办法》,社会治安情况预警
            评定实行警戒线工作制度,预警周期分为周预警、月预警和季预警。5月,交警、森警也列入预警评
            定范围。是年,罗阳所、筱村所、仕阳所被评定为社会治安情况预警“绿色”单位。2009年,彭溪
            所、交警大队、森警大队被评定为“绿色”单位。

                 2009年6月起,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情报信息体系建设的通
            知精神,搭建起以指挥中心为龙头,以业务警种为支撑,以全警应用为基础,以专业研判为核
            心,条块结合,上下衔接,技术建设与机制建设并举,研判与行动并重的大情报信息体系,充
            分利用打防控等信息系统、网上作战技战法、各种数据实时比对功能,实现精确定位打击,全

            年成功串并案侦破2串、信息破案181起,利用网上缉控系统抓获逃犯17名,利用网监信息抓获
            逃犯24名。
                 2010年1月,县公安局在指挥中心下设情报信息科。4月,市公安局首次开发温州公安相关人群
            信息核录系统,并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相关人群信息大采录工作。同月,县公安局制定关于相关

            人群信息大采录工作的实施意见。5月开始,全面推开相关人群信息大采录工作,并开展一次为期两
            个月的大采录竞赛活动。至12月,全县共对3670人进行信息核录,核查信息7874条,采录信息5563
            条。是年,大力推进大情报体系建设,健全指挥中心情报信息科、基层所队情报室组成的二级情报分
            析研判体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40次,利用信息突破案件98起、协破案件56起,通过动态管控系统

            抓获逃犯19名、吸毒人员3名。
                 2011年8月,县公安局制定《人员信息采集操作规范(试行)》,规定可疑人员、车辆信
            息须经相关人群信息核录系统核查。9月,情报信息科改为情报信息大队。10月,制定《全县公
            安机关2011年度警情引导警务勤务预警机制暂行办法》。警情预警分“防控、打击、破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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