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4 - 泰顺县公安志
P. 424
泰顺县公安志
2009年,县公安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公安队伍建设年”活动和以“忠诚、为
民、公正、廉洁、奉献”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国庆60周年等重
点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全力打造学习型公安机关。2010年,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深化,大
力培育和弘扬“忠诚、务实、创新、有为”的泰顺公安精神,贯彻实施“情理并重、从严治警”基本
战略,促进公安队伍全面发展。
2011年,县公安局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形象重于生命”主题教育整顿活动和“发
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市首创队伍管理“四色预警”机制和民警暂时
退回制,健全“1+12”队伍管理制度,深化队伍建设。全年,通过“退回制”退回3人,列入“红
色”管理对象5人次、“黄色”管理对象15人次,逐个谈心谈话,落实帮扶措施。2012年,坚持以提
升民警精气神、群众满意度和队伍纯洁度为目标,以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认
真开展“转作风、强服务、提效能”、创建“学习型、创新型、节约型”三型警队等集中教育整顿活
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不断改进和创新队伍建设。
2013年11月至2014年年底,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部署,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为何从警、如何
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2014年2月—10月,在县委的统一部署下,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党
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逐人做好对照检
查,集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意见建议73条,梳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7批23个,有力整
肃了“四风”突出问题,提高了群众工作能力。路线教育活动成效得到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县
委第十督导组领导的高度评价。
第二节 立功创模
1954—2014年,全县公安机关先后有35个集体立功(其中二等功2个、三等功33个),400多个
集体获嘉奖;有3人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1人被授予“浙江省劳动模范”荣誉称
号;有132人次立功(其中一等功2人、二等功4人、三等功126人),1500多人次获嘉奖;受市以上
单位表彰的先进集体(单位)220余个,先进个人350余名。
1954年8月,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县公安局建立评功创模小组,组织全局民警积极开
展立功创模活动。1958年,根据公安部制订的《人民公安机关先进工作者运动试行办法》,县级公
安机关立功创模活动改称为“先进工作者运动”。1959年2月,全省政法战线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
子大会在杭州召开。泰顺县出席大会代表5人,其中公安干警1人、武装警察1人、治保主任3人。
1963年12月,根据公安部制定的《四好派出所、五好民警运动暂行办法(草案)》,试行开展“四
好”“五好”运动。
1966年5月—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安机关停止立功创模活动。1977年,恢复评比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活动。1978年4月2日—6日,第六次全县治安保卫工作代表会议在罗阳召开,
全县共有26个先进单位、77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1980年4月全国公安战线英模表彰大会后,一级英
模李本春、二级英模张忠武到泰顺传经送宝,县公安局随即开展“学英模、看行动,侦破战役创新
·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