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5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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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队伍建设
功”的立功创模活动,3个月侦破战役的破案数和打击数均占前8个月的半数以上。
1982年3月,中共浙江省委作出《学习“雷锋式民警”邵裕桥的决定》,县公安局党委组织全体
民警开展学习“雷锋式民警”邵裕桥活动。10月,县公安局刑侦队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公安系统先进
集体。
1984年6月,公安部颁发试行《人民警察奖惩条例》,规范人民警察的奖励和处分标准,解决
公安机关同时开展先进工作者评比和立功创模两项活动的关系,并提高褒奖的标准。1985年12月17
日—19日,省政府在杭州召开全省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大安派出所副所长
林长瑶被评为全省公安系统先进工作者。
1987年,省公安厅首次开展“人民警察贤内助”评选表彰活动。1989年11月,刑侦队侦察员吴
国华妻子钟素霞获省公安厅授予的人民警察“贤内助”荣誉称号。2003年12月,刑警谢世群妻子李
美凤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系统“十佳警嫂”荣誉称号。2005年1月,泗溪派出所所长余小雷妻子
夏海燕、治安大队教导员纪向东妻子季荣华被市公安局授予2004年度温州市公安民警“贤内助”荣
誉称号。
1993年7月,“2·11”盗枪案侦破组荣获集体二等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县公安局首
次荣立集体二等功。
1994年7月,市公安局表彰“三打一禁”专项斗争中“破案能手”和“岗位标兵”,全县共有5
人受到表彰;8月,温州市委、市政府表彰全市公安优秀科(所、队)、最佳人民警察和优秀人民警
察,县公安局1个集体、6名个人受到表彰;10月,省公安厅表彰全省优秀公安局优秀科(所、队)
和全省杰出人民警察优秀人民警察,县公安局1个集体、1名个人受到表彰。至2014年年底,全县共
有1人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人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13人荣获“全省
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8人荣获“全市优秀(最佳)人民警察”称号。是年,县看守所被市公安局
评为安全无事故看守所。此后连续21年安全无事故。
1994—1997年,县公安局以年度先进工作者为候选人,每年开展“十佳民警”评选活动。
1996年2月,县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1995年度全省优秀县公安局;11月,省公安厅表彰全省公
安机关学习济南交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泰顺有1名交警受到表彰。1997年3月,县公安局被省公
安厅评为爱民月活动先进集体。
1998年3月,县看守所首次被省公安厅评为1997年度二级看守所,为全市唯一省级先进看守所,
获记集体三等功,所长陈志员获评“省级优秀看守所所领导”。此后连续7年被省公安厅评定为二级
看守所。至2010年,县看守所共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3次。
1998—1999年,三魁派出所、彭溪派出所先后被省公安厅评为“省级规范公安派出所”。
2002年1月,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谢世群被市公安局评为2001年度全市公安系统“十佳刑
警”。2月—4月,《温州日报》《平安时报》等媒体相继全面报道谢世群身患绝症仍忘我奋斗在工
作第一线的先进事迹。4月5日,温州市公安局党委作出《关于向谢世群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
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向先进典型学习,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各项公安工作。9月17日,省公安厅给谢
世群记一等功。
2003年9月起,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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