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5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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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队伍建设
警务督察队,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政职权和遵守纪律、内务
管理、警容风纪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
长负责。
1999年,县公安局警务督察队对民警上下班签到、值班备勤、警容风纪开展日常督察128次,纠
正违反上下班签到制度、值班备勤制度82人次,纠正违反警容风纪76人次;对各单位警务公开情况
开展专项督察10次,提出督察建议17条。10月,开展公安民警遵守交通法规和着装管理规定专项整
治活动,发现少数民警无证驾驶警车、乱停警车以及执行非紧急警务乱拉警报器、乱闪警灯问题,涉
及单位和个人被通报后立即自查整改。
2000年,县公安局建立警务督查与110报警服务台联运工作机制,及时处置人民群众通过110报
警服务台投诉公安民警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不作为行为,以及对民警现场执法不满或在执法中引起
警民纠纷的行为。在“三讲”教育活动中,群众对少数民警公车私用、乱停乱放、上下班迟到早退、
警察形象欠佳等问题反映强烈,警务督察队采取上路巡查、现场督察、明察暗访、接受群众举报等
方式开展督察。共组织督查活动114次,发现违反警容风纪41人次,违反上下班、值班备勤制度53人
次,收缴警用警报器1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0起,查结投诉案件3起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警
务督察队还开展对县“两会”、5000万体育彩票发行、省委书记张德江视察泰顺等现场保卫进行同
步督察。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专项监督,要求通信工具和话费按县廉政办规定的标准管理,公车
落实专人保养并建立审批使用台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2001年,县公安局按照“真抓、早抓、主动抓”的思路,对全县公安民警行使职权、遵守纪律
等情况进行督察,全年督察134次,发现违反上下班制度、警容风纪规定等26人次,实行记分17人
次,扣发奖金9人次。在“打黑除恶”“严打整治”“破案追逃”、监管工作大检查等专项督察中,
发现一些问题,纠正少数民警应付麻痹思想。8月,开展清理整顿警用车辆专项治理工作,警务督察
队会同交巡警大队联合执法检查,出动警力123人次,参加路检41次,暂扣车辆38辆、驾驶证11本、
车牌4副,纠正违规7起,收缴警灯、警报器4件。
2003年,县公安局拓宽内外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内外监督。在外部监督上,聘请特邀监督员,
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及110报警服
务台接受群众投诉制度,进一步畅
通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
的外部渠道;在内部监督上,本着
“从严管理,预防民警违纪”的指
导思想,加大执行《局规》力度,
将记分结果作为年终分离培训的重
要依据。全年,按《局规》记分50
人次385分。对贯彻执行“五条禁
令”开展专项督察行动46次,出动
督察警力203人次,检查单位23个,
检查民警496人次,未发现民警有违 图5-13 2003年2月3日,县公安局开展警务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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