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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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
概 述
泰顺县位于浙江省南部,洞宫山之东南侧,处北纬27°17′36″—27°48′34″,东经
119°37′09″—120°14′56″之间,东西长61.65公里,南北宽56.55公里,面积1768平方公里。东
邻苍南,南与西南毗闽福鼎、柘荣、福安、寿宁,西北界景宁,东北接文成。县境群山盘结,耕作面
积少,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2014年,全县9个镇、1个乡,11个居民区、295个行政村,全
县户籍总人口36.78万人。
县域远古时为瓯地,春秋属越,战国归楚,秦属闽中郡,汉初属东瓯国,寻改隶会稽郡,三国
吴属罗阳县,晋属安固,又分置横阳县,唐改安固为瑞安,五代易横阳为平阳,自此该域为瑞安、平
阳县的一部分。至明代,统治者派兵镇压以福建农民起义首领邓茂七和处州矿工暴动首领叶宗留在
这一带的起义队伍后,于明景泰三年(1452年),析瑞安县义翔乡五都十二里、平阳县归仁乡三都
六里置县,以“国泰民安、人心效顺”之意取名“泰顺”,隶属温州府。民国37年(1948年)1月,
析出县境飞云江流域汇溪、两岸二乡和翁山乡部分之地并入文成县。1949年5月,泰顺全境解放;6
月,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在泗溪白粉墙正式成立;7月迁往莒江;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
国成立。1950年7月县人民政府迁入罗阳至今。
泰顺县警察机构始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宣统年间(1909—1911年),县设警察
署。民国元年(1912年)改为警察所,有警察23人。民国16年(1927年)改称公安局;民国25年
(1936年)改公安局为警佐室。民国29年(1940年)改设警察局,先后建立百丈、泗溪警察所。
1949年5月泰顺全境解放后,9月县人民政府设公安局;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5年11
月,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改名县公安局。1969年5月,公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7月,县革命委员会设
人民保卫组,行使公检法职能。1973年9月,恢复县公安局至今。
一
1949年5月3日,中共青景丽中心县泰北区委组织民兵和宣传队300余人进县城接管,宣布泰顺全
境解放,接收旧警察局步枪120余支、轻机枪1支、部分弹药和少量敌伪档案。9月,成立县人民政府
公安局,开创泰顺人民公安工作新篇章。
解放初,县内匪患猖獗。1949年冬,中共泰顺县委扩大会议和中共泰顺县第一次代表会议要求
肃清匪敌。1950年4月9日,泰顺成立剿匪指挥所,统一领导剿匪工作。县政府公安局配合开展匪情
调查、分化瓦解、审讯关押及搜捕匪特等工作。至1951年年底,共剿灭武装匪特1114人,全县大小
12股土匪绝大部分被歼,所剩零星土匪或潜至边界,或躲入深山,县内大规模剿匪斗争宣告结束。
同时,县公安局开展反动党团、特务的登记和集训等工作,打击和瓦解残余反革命势力。
1950年10月10日,县委组织公安、司法等部门和解放军驻泰顺部队等单位负责人成立镇反委员
会。同年11月,根据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坚决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指示》要求,全县开展镇压反
革命运动(简称“镇反运动”)。打击的重点是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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