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鹿城史志》二O二一·春夏(总第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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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试点企业之一。
1993 年 11 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改革要着力于制度
创新,要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
制度。省政府将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逐步转到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改革企
业产权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来。
此外,鹿城区集体企业在多年的发展中逐步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比较
灵活的经营机制,但其固有的企业产权不明、投资体制不顺、凝聚力不强
以及企业管理政企不分等因素,使其逐步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随
着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个体、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集体企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区街企业属于自筹资金、自我产品、自我市场、自我管理的“四自”
集体企业。为深化企业改革,完善区街、乡镇集体企业的经营机制,以便
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区委、区政府于 1993 年 8 月颁发《鹿
城区集体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办法(试行)》,1994 年 4 月颁发《关于挂
名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工作的试行意见》等政策,在理顺产权关系的基础上,
依据“三个有利于”标准,大胆探索,积极试点,对集体企业实行了股份
制改造。改制后的区集体企业在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方面发生了变化,市
场竞争力明显增强。
2、对个体私营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影响
个体私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是改革开放以后浙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
特色。它的形成是较大的生存压力、较少的计划经济的束缚和较强的商品
经济意识等综合作用的结果。改革开放以后,温州、台州等地的人民群众
走上了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的发展道路。1992 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
民营经济真正进入了黄金发展期。党的十四大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的改革目标,重申了私营经济的补充地位,明确指出不同所有制企
业可以联合经营。这为民营企业进入下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做好了充分准备。
在邓小平南方谈话的巨大鼓舞下,鹿城区人民精神振奋,改革开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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