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4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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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浙江省全面启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省自2006年秋季起,在中
国大陆率先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范围扩大到农村
年人均纯收入20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2007年,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也从2006年的小学180元、初中
240元分别提高到230元、330元;2008年,又提高至小学300元、初中450元;2009年,继续
提高至小学350元、初中550元。同时,全省又按单位造价700元、使用年限30年~50年的
标准设立校舍维修改造基金;并实行教师绩效工资制,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和合理收入全
部纳入财政预算,以“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之要求作为核定义
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总体水平的基本依据。2007年,全省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
制的投入资金即达10.7亿元。
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
(一)清末 时期
实业学堂(包括师范学堂)有官办、行业办、集体捐资办、私人办等类别。其经费来源均由
主办者负责筹集。创建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的杭州蚕学馆,由浙江省布政司拨银3.6
万两作为创办费,其中建馆舍、置桑园用银1.03万两,购办仪器设备用银3000两。宣统元年
(909年)奉旨改升高等,又添置经费2.4万余元、建筑费银13万两。光绪三十二年于省城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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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旧址改建而成的浙江两级师范学堂,其办学经费则以贡院生息成本6万两,抚署公费银1
万两,裁并三书院常年费银9974两,出售闱场旧料之收入1万余元,革守文锦罚款银4万两,
分别拨充。宣统元年,全省计有实业学堂18所,师范学堂(含传习所)11所,其经费投入情况
见表6-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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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6-5-1-17 宣统元年(1909年)浙江省实业学堂和师范学堂岁入经费统计
资料来源:据宣统元年浙江省学务公所编《第一次浙江教育统计图表》。
说明:另有4所实业学堂(农业类3所、工业类1所)因无报表而缺载。
(二)民国时期
按教育部规定:省市立职业学校之开办、经常、临时各费,由省市款支给;县市立或联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