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2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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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资料来源:据浙江省教育厅(委)各相关年份《教育事业统计资料》。
说明:1983年、1984年数据缺失。
3.20世纪90年代及其后
()初级中学的校园校舍建设。1992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实行布局调整。本
1
年,全省初中减少64所,初中平均校额则由上年的549.78人提高到594.18人。1995年,省
政府提出“发动全社会力量,开展扶贫建校活动”的动议,100所贫困地区初中的221个建设
项目获得社会资助。1996年4月,省政府再次倡导第二期扶贫建校活动,向市场、宾馆集资
2500多万元,用于建设92所贫困地区学校的94个项目。1996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已
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面积增至3320.8万平方米,初中生均校舍面积达到6.6平
方米,并已基本消除破旧校舍。一批具有一流校舍、一流设施的窗口学校也已建成。1997
年,全省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又增至3595.9万平方米。初中生均校舍面积则增至7.26平方
米,危房比例也下降至0.02%以下。
自2003年起,浙江省开始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省教育厅制定
的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初级中学规模可分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36班规模均属
Ⅱ、Ⅲ类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可分18班、27班、36班、45班;初级中学和九年一
贯制学校初中段班额均定为50人/班。并有具体的校园用地和校舍建筑面积,绿地和活动场
地面积,校舍(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配置标准。
表76-6-1-11 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初中)生均用地面积标准
单位:平方米/生
资料来源:据《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定标准》(省教育厅2003年4月25日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