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方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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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资料





                                            取之于档案、书籍、报刊、网络及社会调查等,均经考订、核实。凡记载不一者,正文采其



                                    一说,其余说法以注释形式记述。





                                            十九、大事记述





                                            以编年体为主,兼用纪事本末体,专设《大事记》记载全省大事;其余各有关卷设置《大事


                                    年表》记载相关大事。





                                            二十、人物





                                            以“生不立传”为原则,专设《人物传》予以记载;其余各有关卷所涉人物按“以事系人”“人



                                    随事出”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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