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7 - 《鹿城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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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14.5 元调为 15.2 元。1979 年 ~1984 年,计划价 位自行定价,受国家规定的购批和批零差率控制,
格(牌价)、议价与集市贸易价格并存。 不准任意提价。
第三节行购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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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 年,大黄鱼零售价每斤 0.3 元,1951 年 0.27 民国 25 年(1936)以来,鱼价贱至斤鱼换不
ሱӁሱཧ 1980 年~ 1984 年,水产品收购实行派购与议 元,1952 年 0.25 元,1953 年回升到 0.4 元,1954 到斤粮。到了民国末年,100 斤大米可换大黄鱼
1949 年~ 1956 年,水产品由渔民自产自销, 购相结合政策,海水经济鱼类流动作业 60% 按国家 年 0.34 元。1955 年 ~1963 年正常零售价在 0.26 元 320 斤,小黄鱼 352 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国家鼓励鱼商、鱼贩推销水产品。1951 年建立水产 牌价收购,40% 按议价收购(张网作业为 50%)。 ~ 0.28 元。1990 年 45.44 元,2003 年 126.33 元。 对鱼粮比价进行调整,100 斤大米换取主要经济鱼
市场后,实行产销直接见面,价格随行就市,按质 1981 年调整政策,压缩派购范围,把大黄鱼、带鱼、 1979 年 11 月,国家对水产品价格作较大幅度 (大黄鱼、小黄鱼、带鱼、墨鱼)的比价:1956 年
论价,公平交易。市场服务人员代为过秤、开票, 墨鱼、鲳鱼、鳓鱼、马鲛鱼、海鳗、虾皮、虾米和 调整,调幅达 54%,其中海洋经济鱼类调高 67%, 在 70 斤~ 120 斤。1979 年开始,放开鱼价,1985
向买卖双方收取 3% 手续费。 海蜇划分二类产品,实行派购。对虾全额收购。后 虾蟹类调高 42.2%,淡水鱼调高 57.8%。同时适当 年全面放开,鱼粮比价拉大。1993 年,100 斤大米
因受市场影响,1983 年减少派购品种,二类产品减 调整购批和批零差率以及地区差价。议销价格随议 换大黄鱼 3 斤,统货鱼 40 斤。2003 年,100 斤大
၂൬ܓčஊܓĎ 到 8 种,即黄鱼、带鱼、墨鱼、鳓鱼、鲳鱼、马鲛、 购价格变动,本着购得进,销得出原则,由经营单 米仅换野生大黄鱼 0.5 斤,带鱼 10 斤,墨鱼 5 斤,
1957 年~ 1979 年,国家先对大黄鱼、小黄鱼、 虾皮和对虾,派购比例 55%。1984 年 4 月,黄鱼、
墨鱼、鲳鱼、鲻鱼、花鲢、白鲢、草鱼、青鱼、海 鲳鱼实行“统一收购,派议结合”分别结算的办法,
蜇、对虾等实行统一收购、统一调拨,凭票供应, 派购 40%,议购 60%,议购部分价格随行就市。
后又增加了鳗鱼、鮸鱼、马鲛、海带、紫菜、虾皮、 ֻੂᅣᅣᆟܵ
淡皮、虾米、梭子蟹等。主要经济鱼类完全纳入国 ؟౻֡ࣜႏ
家计划渠道实行计划供应、计划调拨。1959 年~ 1985 年 5 月,水产品取消派购,全部放开,多
第一节行行政机构
1961 年,对水产品采取边收、边留、边上市的购销 渠道经营。1987 年,国家规定暂时限制鳗苗、对虾
改革。1963 年,主要水产品改为“购九留一”,小 等特列产品私人经营。1988 年除鳗苗、蟹苗实行凭
杂鱼“购六留四”,超售奖励。“文化大革命”期间, 证生产外,其余均放开,形成多种经济成分之间的 1951 年,境内设立农工部实业科,管理渔业生 设近郊分局。
实行全额收购,不准进入集市交易。1978 年,由统 竞争和合作,多层次的流通渠道。至 2002 年,全区 产。1958 年,温州市成立水产局。1968 年成立温 鹿城建区后,渔业归区农林水利局管理,下设
一收购转入派购与收购相结合阶段。 经批准登记的鱼商、摊贩达 1000 余户,流动鱼贩多 州农业系统革命委员会,渔业归属管理。1972 年 5 水产科(站)。 1985 年 6 月,成立鹿城区渔政站,
达数千,每逢渔船归航,商贩云集渔港,车载船运, 月改水产局为渔盐局,1973 年撤销渔盐局,恢复水 与水政科、水产科合署办公。
ஊܓაၰܓཌྷࢲކ 呈现产销两旺景象。 产局。1981 年 9 月地市合并,仍称温州市水产局,
第四节行水产品价格 第二节行执法管理
鹿城区渔政站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 ԯܵ
ࡎᇕো 最低的贝类如蚶、蛏、蛤、蛎以及海蜇等,每担仅
关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 根据国家有关渔船管理方针,对沿江与内陆渔
历来水产品价格随市场起伏变化,鱼汛初期鱼 3 元~ 5 元,每斤鱼仅抵粮食 0.8 斤。
情况,制订有关鹿城区水域(内水)与渔业资源管 业船舶进行普查登记,统一编号,发放机动渔船船
货较少,价格偏高,冬春汛旺产期间,价格趋低。 议商价格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鱼市
理的技术标准规程和办法、渔业发展总体规划、协 舶证书。2002 年底,对登记在册的 78 艘渔船放发
鱼汛过后,市场出售主要水产干成品或加工品,价 场和基层渔业供销社、水产品进场交易,协商议价,
同有关部门编制渔业水域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并 证书。根据不同作业类型,按照《渔船捕捞生产许
格又恢复原先水平。不同的历史时期,水产品价格 上下浮动。1951 年鱼价一般控制在“斤鱼斤粮”的
监督实施。参与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水生野生动植 可证制度》的规定、审核发放船员证书与渔业捕捞
呈现私营鱼价、协商鱼价、国家牌价 3 种形式。 范围,依此来保护渔民生产积极性,每担大黄鱼可
物保护与防疫抗疫工作,指导全区水产养殖捕捞工 许可证,至2003年,累计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78本,
私营鱼价价民国时期,水产品价格基本上由渔 换 157.5 斤大米,墨鱼可换 73.5 斤大米。
作、组织调查水域养殖容量,编制海水产养殖布局 使瓯江小型渔船纳入管理轨道。
霸、鱼行主操纵。1937 年,大小黄鱼、带鱼、鲳 国家牌价价亦称计划牌价。1956 年开始,国家
规划,负责沿江和内陆塘河、渔船管理,实施捕捞
鱼、鳓鱼、蟹的一般鱼行市价每担(100 斤)在 10 对水产品实行计划价格(俗称牌价、公价)为主,
和养殖许可证管理,为全区渔业生产持续发展服务。 ᆟҰ
元上下(旧币),而腌成品比鲜鱼低 20%(每担 8 大小黄鱼、带鱼等主要经济鱼类收购价由水产局
渔政站在瓯江和内陆塘河执行巡查任务。至
元左右),咸干货则比鲜货高出 2 倍~ 8 倍,如明 统一定价,年际间的波动,每担平均收购在 9 元~
2002 年,共检查渔船 1.6 万艘,查获违规渔船 7000
脯干每担 30 元,高于鲜乌贼(每担 7 元)3 倍多, 15 元左右。1972 年,调整大黄鱼收购价,由原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