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5 - 洞头县志(1991-2005)
P. 335

第六编 民政 劳动 人事 工资 社保
                                                                                  第二章   劳动人事    工资福利 社会保险

                  满 1 年不满 5 年的 , 每年休假 3 天 ; 满 5 年不满                   【 病假 】   病假在 2 个月以内的 , 按本人基本
                  10 年的 , 每年休假 7 天 ; 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 , 每 工资 ( 固定部分 , 下同 ) 发放 ; 病假超过 2 个月不
                  年休假 10 天 ; 满 20 年不满 30 年的 , 每年休假 15 满 6 个月的 , 从第三个月起 , 工作年限不满 10 年
                  天 ; 满 30 年以上的 , 每年休假 20 天 。                     和满 10 年以上的 , 分别按本人基本工资 90% 和
                      【 产假 、 哺乳假 】   享受对象为符合计划生育 100% 计发 ; 病假超过 6 个月的 , 从第七个月起 ,
                  规定的女职工 。 正常分娩 , 产假 90 天 ; 难产或生 工作年限不满 10 年和满 10 年以上的 , 分别按本

                  双胞胎以上 , 增加产假 15 天 , 产假期间不影响晋 人基本工资的 70% 和 80% 计发 。
                  级调资 。 生育第一个子女 , 哺乳假 6 个月 , 生育                       【 婚假 】   法定婚假 3 天 ; 符合晚婚条件的 ,
                  第二个子女 , 哺乳假 3 个月 , 基本工资按 80% 发 可享受晚婚假 15 天 ( 含法定婚假 3 天 )。 婚假包
                  放 ; 请一年哺乳假 ( 含产假 ), 工资照发 , 职务岗位 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

                  津贴停发 。 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 , 男方可享受                            此外 , 大多数部门单位的工会组织每年都会
                  5 — 7 天护理假 。                                    安排部分干部职工进行度假疗养等 。


                                                第四节社会保险





                                                                  工参保率为 90% 左右 ; 北岙镇的个体工商户参保

                      一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94 人 , 参保率约为 55% 。 是年 , 举办了 1 期社会
                                                                  保险业务培训班 , 参训 50 余人 。 是年 , 对乡镇企
                      1987 年 10 月 , 洞头县开始建立职工养老保 业采用让利 、 委托办法收取养老保险金 。 审核了

                  险社会统筹 , 并成立洞头县社会保险委员会 , 下 离退休职工增加的离退休费 ; 建立健全了单位和
                  设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 。 这是洞头海岛社会保 个人的基金台账制度 ; 发放了 《 职工养老保险手
                  险工作开展的前期 。                                      册 》。
                      1991 年 3 月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正式建                      1993 年 , 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也参加

                  立 , 至 10 月 1 日付诸实施 。 10 月 5 日 , 成立了洞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共 118 人 ; 次年增至 164
                  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与县社会保险委员会 人 。 全县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也
                  办公室合署办公 , 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的行政管 逐年增加 。
                  理 。 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 , 全县国有企                           1997 年 , 确定国有和县属大集体企业职工基
                  业单位职工参保率为 100% ; 集体企业单位职工 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工资标准为 432 元 , 乡镇

                  参保率约为 60% , 另有北岙镇范围 28 名个体工 企业职工月最低缴费工资标准为 333 元 , 机关事
                  商户参保 。 当年收取职工养老保险基金 103.17 业单位合同制工人月最低缴费工资标准为
                  万元 , 已有 508 名企业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 494 元 。
                  支出养老金 58 万元 , 当年结余 41.67 万元 。 由于                     至 1998 年底 , 全县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养老
                  1991 年前社会统筹时有部分收入余留 , 故至年终 保险为 5248 人 ; 已有 1256 名离退休企业职工享

                  累计结余 90.65 万元 。                                 受待遇 , 月人均养老金为 411.5 元 。 至次年底 ,
                      1992 年 , 通过宣传发动 , 参加养老保险的企 已有 1329 名离退休企业职工享受待遇 , 月人均
                  业职工明显增加 , 至年底 , 参保 6870 人 , 比上年 养老金为 523 元 。
                  底的 3773 人增加 3097 人 , 增长 82.10% , 企业职                1999 年 11 月 , 开展了社会养老保险执法大


                                                              2
                                                               4
                                                                9
   330   331   332   333   334   335   336   337   338   339   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