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1 - 《嘉兴市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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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篇    政  区  建  置

           署 领 导 。 此 后 嘉 兴 、湖 州 两 市 即 与 嘉 兴 、吴 兴 两     汉 时 属 吴 郡 。 见《后 汉 书 ·郡国 志 》 。
                                                          清 嘉 庆 《嘉 兴 府 志 》引 旧 《浙 江 通 志 》:(海 盐 ) “ 建 武 时 复
           县 合 署 (实 际 合 并 ),建 置 仍 保 留 ,对 外 有 时 仍 使
                                                       旧 名 。 ”
           用 市 的 名 义 ,但 机 构 已 不 存 在 。 1958年 11月 ,

                                                           旧 说 三 国 时 海 盐 分 辖 境 一 部 与 由 拳 (嘉 兴 )
           嘉 善 县 并 入 嘉 兴 县 。1960年 实 行 城 市 人 民 公 社
                                                       辖 境 一 部 设 盐 官 县 。
           化 ,市 区 曾 成 立 嘉 兴 市 人 民 公 社 。1961年 4月 ,

                                                           《水 经 注 》、《吴 地 记 》等 书 谓 海 盐 曾 于 新 莽
           嘉 善 县 恢 复 办 公 ,7月 省 人 委 正 式 行 文 恢 复 建
                                                       前 改 名 武 原 县 ,近 代 学 者 认 为 “殊 不 可 信 ”,力 驳
           置 。 1961年 7月 后 中 共 嘉 兴 市 委 、市 人 委 恢 复
                                                       此 说 。
           活 动 ,嘉 兴 市 实 体 重 建 ,并 召 开 第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南 朝 时 的 海 盐 县 与 前 京 、胥 浦 两 县 的 置 废
           大 会 选 举 出 新 的 人 民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实 际 上
                                                           宋 、齐 、梁 时 海 盐 县 属 吴 郡 ,陈 时 属 海 宁 郡 。
           仍 由 中 共 嘉 兴 县 委 和 县 人 民 委 员 会 统 一 领 导 。
                                                           梁 代 起 短 时 期 内 ,海 盐 县 辖 区 曾 分 置 前 京
           1963年 1月 3 日 省 人 委 6号 文 件 转 发 国 务 院
                                                       县 和 胥 浦 县 ,见 明 《海 盐 图 经 》的 记 载 。
           1962年 12月 22日 125次 会 议 通 过 的 决 定 ,撤
                                                           前 京 县 建 于 梁 天 监 六 年 (507),系 “析 海 盐
           销 嘉 兴 、湖 州 等 市 ,分 别 设 置 镇 人 民 委 员 会 ,受
                                                       东 北 境 ”置 。 一 云 梁 太 清 三 年 (549)置 ,“实 海 盐
           县 人 民 委 员 会 的 领 导 。
                                                       旧 境 之 东 北 境 也 。”元 《嘉 禾 志 》载 其 地 尚 有 前 京
               1979年 9月 10日 国 发 (79)227号 文 件 批
                                                       故 城 。
           准 浙 江 省 恢 复 湖 州 、嘉 兴 、绍 兴 、金 华 、衢 州 5个
                                                           县 名 前 京 ,是 因 地 近 京 浦 。 前 京 县 辖 境 ,为 今 金 山 县 和
           市 ,各 以 其 城 关 镇 及 附 近 郊 区 为 辖 区 。此 文 件 未
                                                       平 湖 县 的 一 部 。有 人 称 这 是 现 在 上 海 地 区 最 早 的 一 个 县 。据
           实 施 。 1981年 1月 14日 ,(81)国 函 字 7号 文 件
                                                                                   的
                                                                                           乍
                                                       今 人 考 证 前 京 治 所 在 后 代 海 盐 (平 湖 ) 齐  景  乡  ( 浦  一
           批 准 :撤 销 吴 兴 、嘉 兴 、绍 兴 、金 华 、衢 县 5个 县 ,

                                                       带 ),齐 景 之 称 为 前 京 谐 音 讹 转 。 或 言 前 京 城 在 今 海 中 大 金
           并 将 这 5个 县 的 辖 区 分 别 并 入 湖 州 、嘉 兴 、绍         山 北 麓 。
           兴 、金 华 、衢 州 5市 ,5市 分 别 委 托 嘉 兴 、绍 兴 、           胥 浦 县 建 置 于 梁 中 大 通 至 大 同 年 间 (529—
           金 华 地 区 行 政 公 署 领 导 。 嘉 兴 市 人 民 政 府 于 是     545),一 说 建 于 梁 太 清 三 年 (549)。系 分 海 盐 、前
           年 4月 正 式 办 公 。                              京 两 县 地 设 置 。
               嘉 兴 市 管 县 体 制 的 建 立                         按 其 地 当 今 金 山 县 西 南 境 ,县 治 在 胥 浦 里 (今 金 山 县
               1983年 8 月 实 行 机 构 改 革 ,执 行 国 务 院         千 巷 缜 附 近 ),后 代 金 山 县 西 南 四 十 里 有 胥 浦 乡 。胥 浦 为 古
           1983年 7月 27日 (83)国 函 字 145号 文 件 的 决          河 道 ,传 说 伍 子 胥 所 开 ,现 仍 存 在 。
                                                           梁 天 监 六 年 (507)设 前 京 县 后 ,属 于 同 时 建
           定   : “撤 销 嘉 兴 地 区 行 政 公 署 ,分 设 嘉 兴 市 、湖 州
           市 ,由 省 直 接 领 导 ,实 行 市 管 县 体 制 ,将 嘉 善 、平      立 的 信 义 郡 管 辖 。
           湖 、桐 乡 、海 宁 、海 盐 5县 划 归 嘉 兴 市 管 辖 ,将 德           梁 后 期 侯 景 作 乱 占 领 江 南 ,曾 于 梁 太 清 三
                                                        年 (549年 )设 立 武 原 郡 ,辖 海 盐 、胥 浦 两 县 ,乱
           清 、长 兴 、安 吉 3县 划 归 湖 州 市 管 辖 。”嘉 兴 市 分
           别 设 立 城 区 和 郊 区 。                            平 后 撤 销 武 原 郡 ,并 胥 浦 入 前 京 。
                                                            陈 永 定 二 年 (558)设 立 海 宁 郡 ,为 海 宁 名 称
           【海 盐 县 】
                                                        之 始 ,下 辖 前 京 、盐 官 、海 盐 三 县 。郡 废 于 隋 平 陈
               海 盐 为 秦 汉 古 县                            之 前 。
               秦 始 皇 统 一 中 国 ,平 定 江 南 ,设 会 稽 郡 。 会          隋 代 及 唐 代 前 期 海 盐 废 置 无 常
           稽 郡 下 有 海 盐 县 ,两 汉 时 海 盐 县 相 沿 。王 莽 当 政          隋 灭 陈 (589)后 ,新 设 的 郡 全 被 废 除 。 隋 文
                                                        帝 开 皇 九 年 (589)废 海 盐 县 ,辖 境 并 入 盐 官 县 。
           时 曾 一 度 改 名 展 武 县 ,约 在 东 汉 建 武 初 年 复 称

           海 盐 。                                        至 隋 代 终 无 海 盐 县 (另 据 唐 陆 广 微 《吴 地 记 》说 ,
              《汉 书 ·地理志    》 : “ 会 稽 郡 海 盐 ,有 盐 官 ,莽 曰 展 武 。”东  海 盐 前 京 在 陈 祯 明 元 年 〈587〉已 “割 属 ”盐 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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