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9 - 《绍兴县志(1990-2013)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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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环境保护



                 长短结合,救急为先”的治理原则,作出兴建

                 县治污外排工程的决策。6 月 26 日,县政府
                 批转县环保局《关于要求实施水环境保护方
                 案的请示》,方案提出绍兴县印染企业整治
                 规划,全县共实施外排的企业 85 家,排污能

                 力 181530 吨 / 日,其中县治污外排工程 43
                 家,排污能力 114625 吨 / 日(包括通过中国
                 轻纺城接入 12 家,排污能力 34365 吨 / 日);                  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二)(县水务集团  供稿)
                 接入市排污工程 12 家,排污能力 14725 吨

                 / 日;皋埠镇外排工程 8 家,排污能力 9810 吨 / 日;三类工业区 12 家,排污能力 13030 吨 / 日;齐马
                 外排工程 10 家,排污能力 29340 吨 / 日。实施停产、转产的企业 18 家,排污能力 7815 吨 / 日。污
                 水作深度处理 15 家,排污能力 29210 吨 / 日。兼并或集中的企业 10 家,排污能力为 7095 吨 / 日。
                 分别计入外排或深度处理项中。

                     1996 年 12 月,绍兴县污水治理管网一期工程正式投入运行。管道长 140 余千米,纳污面积
                 185 平方千米,设有 8 个泵站,日排放污水能力 15 万吨。由此,鉴湖水系西北部柯桥、福全、钱清、华
                 舍、安昌、杨汛桥、湖塘、东浦、中国轻纺城等 8 镇 1 城的工业、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排放,全县主
                 要印染废水逐步纳入污水治理外排工程。

                     2001 年,绍兴县建成污水处理厂,与业已建成的截污外排工程一起形成有效处理工业废水和
                 生活污水的系统。到 2005 年,全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 40 万吨 / 日,年排放工业废水总量为
                 9006.56 万吨,比“九五”期末增加 1619.43 万吨。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的废水量为 8994.56 万吨,占工
                 业废水总量的 99.87%,比“九五”期间提高 16.37 个百分点。全县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

                 量(COD)排放量为 18783.46 吨,比“九五”期间减少 5157.3 吨。
                     2013年,绍兴县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平均49.87万吨/日,关闭超量超标排放企业阀门210家次。

                     合格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建设

                     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
                 分  1990 年 2 月,省环保局印
                 发《浙江省地面水水环境保护

                 功能区划分技术实施纲要》,并
                 通知全省各市(地)、县立即开
                 展。绍兴县于 1991 年上半年开
                 始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工作。

                     全县地面水各水域初步划
                                                     2013 年 3 月 15 日,滨海印染产业集聚区 20 万吨日污水集中预
                 定为国家地面水Ⅱ、Ⅲ、Ⅳ 3 类                处理系统建成投运(绍兴县报社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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