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3 - 《绍兴县志(1990-2013)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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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环境保护



                 型机的强制整治。


                     餐饮油烟排放治理

                     2002 年 7 月,县政府批转县环保局要求对柯桥城区餐饮业实施限期治理的请示。同月,县环保
                 局对柯桥城区 20 家餐饮企业下达限期治理的通知,至年底,治理如期完成。次年 5 月,县环保局对

                 柯桥城区餐饮业下达第二批限期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单位 20 家,要求在 2003 年 9 月底前安装油烟
                 净化装置,实现油烟达标排放。8 月,绍兴中国轻纺城大酒店被限期治理,要求在 2003 年 10 月底前
                 拆除燃煤锅炉。至当年底,全县餐饮油烟排放完成治理。


                     烟尘控制区建设

                     1989 年,全县第一个烟尘控制区创建在柯桥开展,柯桥烟控区面积为 5.5 平方千米,占镇建成
                 区面积 100%。从此,全县大气污染防治从点源治理逐步转变为区域综合治理。
                     1990 年 5 月,县城建环保局与柯桥镇政府联合发布《绍兴县柯桥镇烟尘控制区管理暂行办法》,

                 对柯桥镇范围内锅炉、工业炉窑、营业灶、茶炉、食堂灶等作出规定和要求。先后下达两批限期治理
                 计划,第一批 12 家企业,第二批 43 家企业,各限期治理单位共投入资金 42.3 万元(其中企业自筹
                 32.9 万元,环保部门拨款 9.4 万元)进行设备改造。到 1990 年底,在烟尘控制区内 55 家企业的 172
                 台(眼)炉、窑、灶污染源,有 160 台完成烟尘治理任务。1991 年 1 月,经绍兴市政府对柯桥镇烟尘控

                 制区进行验收,综合达标率 91.3%。
                     1991 年 6 月,对东浦镇烟尘控制区内 31 家单位的各种炉、窑、灶计 74 台(眼)下达限期治理计
                 划。一年中,更新锅炉 7 台,煅烧窑炉 1 台,搬拆污染点源 2 个,改造及完善治理炉窑、灶 62 台(眼)。
                 1992 年 3 月,东浦镇烟尘控制区面积 0.61 平方千米,占镇建成区面积 100%。

                     1992 年 5 月,安昌镇政府对镇域内污染单位控烟治理,更新改造工业锅炉 10 台、生活锅炉 6 台、
                 工业窑炉 4 座、生活及工业灶 62 台(眼),建成烟尘控制区面积 2 平方千米,占镇建成区面积 100%。
                 1997 年底,柯桥、安昌、东浦镇三镇列入全省 132 个烟尘控制区之中。
                     1999 ~ 2001 年,县环保局对柯桥城区及外围的工业炉、窑、灶重新进行调查、监测、治理,在巩

                 固提高原烟控制区的基础上,扩大创建烟尘控制区面积至 41.8 平方千米。2001 年 11 月,重新修订
                《绍兴县柯桥城区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对防治城区大气污染提出更高要求,增加有关集中供热、
                 除尘脱硫设施、油烟污染治理等方面内容。
                     到 2002 年 4 月,柯桥烟尘控制区内各种炉、窑、灶排放的烟气黑度达标率 93.3%,其余部分的烟

                 气黑度也控制在林格曼三级以下,各种炉、窑、灶排放的烟尘浓度达标率 92.2%,符合《浙江省烟尘
                 控制区验收办法》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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