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 - 崇祯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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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七十古稀,则一生得一收亦幸矣。以四十年收利之山,
            每年供税,税虽轻乎亦已难矣。况复重之,其何以堪?念

            吾衢与金、严、温、台、处六府,俱在万山中,山多沙石,

            石山不毛,止供屏幛、美观。沙山滋长不蕃,或有蒙茸、

            细草;惟土山可栽杉木,统计阖郡之山,收其利者才什之

            一耳。今地之比田犹止倍之,而山之比田加饷十倍。山田

            不能言也,民则何以堪之?为今之计,亟宜改派。田亩止

            加九厘,地亩以二折一,山亩以十折一,则田、地与山俱

            均平矣。”



                                      征     收





                 崇祯三年,该浙江巡抚陆奏准申饬征粮一款内云:夫

            浙固巨省也。不意州县征收,曾无画一之规,民间完欠更
            无稽查之处。院司即以严文索逋,而州县动辄委之民欠。

            夫民固不尽无欠也。乃其有无多寡莫可稽核,则其间奸里

            之侵收、奸胥之侵匿、州县之透支与不肖官之乾没,皆任

            意推托而不可问,一经赦宥则又愈不可问。此逋欠之源所

            自来也。今臣与州县诸臣约法者三:一为严查民欠之法,

            使无遁情焉。各州县每甲发一征收之簿,备列人户之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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