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雍正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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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令廪膳员缺于增广内考选帮补。万历三年,给换提学官敕谕,考试童生大

                   府不过二十人,大州县不过十五人。十一年,题准各学每岁考试一次入学,务要

                   不缺原额,间有他故,巡历不周,次年即行如数补足。总计三年之内,大府务足

                   六十人,大州县务足四十五人。如果人才众多,酌量增取,不得徇情过滥。前《明

                   会典》,学设于万历。按《府志》以提三年,查《会典》设于正统元年,南北直隶则监察御
                   史,各省则按察司副使或佥事。景泰元年,裁革,听巡按及府州县官提督考察。天顺六年,

                   复设提学督理学政,非始于万历也。惟考取附学定额则始于此耳。

                        国朝因明制。顺治七年,府学每年定取六十名,县学四十名。十五年,府学

                   定取二十名,县学取                 名。康熙元年,岁科并试。大学取十五名,中学取十二

                   名,小学取八名。开邑定为中学额取一十二名。十五年,府学止取五名,大学四

                   名,中学三名,小学二名。有愿捐者,亦准附学,无定额。二十年停止捐例。府

                   学照顺治十五年例,县学照康熙元年例。分为岁科两试。二十四年,改设学院。
                   二十八年,府学广至二十五名,大学二十名,中学十六名,小学十二名。开邑属

                   中学,定取十六名。

                        今上登极,恩诏内开,大县学广额七名,中学五名,小学三名不为例。开邑

                   属中学,广额五名。雍正二年,令督抚会同学臣,查取人文最盛之处,小学改为

                   中学,中学改为大学。大学额照府学试,以书文二篇。康熙三十六年,改试小学

                   一篇。四十五年,仍照旧例,覆试用小学论。

                        雍正四年奉上谕:国家设学校以储养人才,乡、会、廷试拔其尤者而用之,

                   即古选士造士之遗意也。但士子作文有一日之短长,纵使主司公明搜罗,岂能无

                   遗。况去取惟凭文艺,其人品之高下,才能之优绌,无由得知。虽有出群拔萃之
                   才,屡试不应,即或晚得一第,而年力衰迈,不堪为国家任用。朕思各省学政奉

                   命课士,黜劣举优,系其专责。嗣后学政三年任满,将生员中实在人品端方、有

                   猷有为有守之士,大省举四五人,小省二三人。送部引见。朕亲加考试,酌量擢

                   用。现在报满各学政,即遵照荐举,其到任未久者,如有所知,亦即举出。夫一

                   省而举数士,不可谓无人,学政巡历各府三年之久,与士子相亲,考文察行,不

                   得谓不知。但能虚公衡鉴,所举必得其人,且风声所树,凡读书士子必皆鼓舞振

                   兴,力学敦行,求为有用之儒,于士习人才大有裨益。该学政其各实心奉行,毋
                   得苟且塞责,如有徇私冒滥等弊,必严加治罪。钦此。

                        武学,唐宋皆祀武成王,即太公。明洪武初,罢武学,令诸生皆习射。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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