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雍正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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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谕谕直省督抚:朕惟回民以士为首,农次之,工商其下也。汉有力田孝弟
之科,而市井子孙不得仕宦。重农抑末之意,庶为近古。今士子读书砥行,学成
用世,国家荣之以爵禄。而农民勤劳作苦,手胼足胝,以供租赋,养父母、育妻
子,其敦厩淳朴之行,岂惟工贾不逮,亦非不肖士人之所能及。虽庞荣非其所慕,
而奖赏要当有所加。其令州县有司,择老农之勤劳俭朴,身无过举者,岁举一人,
给以八品顶带荣身,以示鼓励。特谕,钦此。
雍正五年,令州县建立农坛。有司于仲春率僚属农官恭祀,先农亲耕坛内以
为民倡。今上雍正二年,邑令孙公到任,悉心劝垦,陆续清查,首报共升科田廿
顷二十四亩,零地二十七顷一十一亩零。又每岁时届农忙设酒饵,亲行陇亩,劝
劳农民。
乡 饮
锦按先儒谓乡饮有四,一则三年宾兴贤能;二则乡大夫饮国中贤者;三则州
长习射;四则党正蜡祭。今之所行,其尚仿乡大夫饮贤之遗意欤。谨录其制于左。
明洪武初,诏中书省详定乡饮酒礼条式。洪武五年,定在应天府及直隶府州
县,每岁孟春正月、孟冬十月。有司与学官率士大夫之老者,行于学校。在外行
省所属府州县,亦皆取法于京师。其民间里社,以百家为一会,粮长或里长主之。
百人内以年最长者为正宾,余以齿序坐。每季行之于里中。若读律令,则以刑部
所编申明戒谕书兼读之。十六年,颁行乡饮图式。十八年,颁大诰于天下。二十
年,再定图式。凡良民中,年高有德,无公私过犯者自为一席,坐于上等。有因
户役差税迟误,及曾犯公杖私笞招犯在官者,又为一席,序坐中门之外。其曾犯
奸盗诈伪,说事过钱,起灭词讼,蠹政害民,排陷官长,及一应私杖徒流重罪者,
又为一席,序坐于东门之外。执壶供事,各用本等之子弟。务要分别三等坐次,
善恶不许混淆。其所行仪注,并依原颁定式。如有不遵图序坐,及有过之人不行
赴饮者,以违制论。主位于东南,大宾以致仕官为之,位于西北。僎宾以乡里年
高有德之人,位于东北。介以此长,位于西南,三宾以宾之次者为之,位于宾主、
介僎之后。司正,以教职为之,主扬觯以罚。赞礼者,以老成生员为之。主则府
州县正官。弘治十七年题准,今后但遇乡饮,延访年高有德为众所推服者为宾。
其次为介。如本县有以礼致仕官员,主席请以为僎。前《明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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